东方海洋股吧(东方海洋(002086)被两次处罚,前次处罚时效将尽,股民索赔提示)


东方海洋(002086)因违规被两次处罚,前次处罚时效将到期,适格投资者请勿错过索赔末班车

2022年1月20日,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东方海洋、*ST东洋,证券代码:002086)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东方海洋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和仲裁。

值得注意的是,这已不是东方海洋第一次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处罚,早在2019年9月30日,东方海洋就因信披违规被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前次违规行为具体为:未按规定在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中披露有关关联交易、2016年度报告、2017半年度报告、2017年度报告、2018半年度报告、2018年度报告的个别列报项目存在虚假记载。根据证券虚假陈述侵权司法解释的规定,东方海洋前次违规所引发的索赔诉讼时效截至2022年9月30日,即将到期,请抓紧维权,切勿错过索赔末班车,且前期系列案件已有胜诉判决和调解,后续投资者索赔获赔概率较大。东方海洋两次违规对应的索赔条件并不一样,也提示投资者注意。

索赔条件:

上海川汇律师事务所王金龙律师表示,依据证券法以及证券虚假陈述侵权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索赔条件:(1)在2017年3月9日到2019年1月14日之间买入东方海洋股票,并且在2019年1月15日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的投资者;(2)在2018年6月20日到2020年4月29日之间买入东方海洋股票,并且在2020年4月30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东方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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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川汇律师事务所 王金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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