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始出现“打工”这个词是在八十年代初,那时候还觉得挺时髦。渐渐的,我从校园步入工作岗位,周围的人都在用“打工”一词,工人说自己“打工”,企业白领说自己“打工”,体制内的也说自己“打工”。“打工”开始变了味,每每听到,我心里是微微排斥和惆怅的。排斥的是,人们把“打工”挂在嘴边,殊不知这微微的自我轻视里除了透露着自身能力的不足,还无形中把个人和集体独立开来,缺乏一种新时代的主人翁精神。惆怅的是,这一声“打工”定格了个人在社会劳动中的价值指数,除了养家糊口,“打工者”似乎很少关注自身人生价值的实现,像一台亳无情感的机器,没有思想,只为应付工作而工作。


除了企业和工厂,体制内就没有这样的“打工者”吗?当然是有的。体制内有不少人要么是以升职为目标,在工作上像打了鸡血一样,工作热情高度膨胀,一旦没有了升职的空间和希望,又像斗败的公鸡,一蹶不振,也就没有了工作的积极性。要么是天生的“佛系”青年,似乎看破了体制里的“红尘”,工作起来也带着“佛系”的仙骨,不紧不慢,轻描淡写。面临集体性的工作,先不关心全局的部署——只管先把我那份工交代下来,其他人的我不管。更有甚者,觉得自己在体制内工作,是传说中的“铁饭碗”,做多和做少都不影响每个月工资卡里如期而至的数额。之所以有这样的观念,都是源于骨子里认为自己只不过是为单位打工,也就不会心存荣辱观了。


“打工”观念的形成归结于其历史原因。八十年代初,“打工”一词从香港传入大陆,在香港,打工的意思是“受雇于人”,是“工薪阶层”或“从事受薪工作”的口语表达。随着时间的推移,“打工”又带有寄人篱下、忍气吞声的色彩。随着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打工”观念的变迁又有其社会原因。在个人主义、利益至上等价值取向前所未有地影响人的大环境下,主人翁意识中包含的集体主义和无私奉献倍受质疑。追逐名利、沽名钓誉的人比比皆是,玩世不恭、彰显叛逆的非主流文化也逐步侵蚀着年轻人的思想。主人翁精神被遗弃在阴暗的角落里,久不久发出暗淡的光芒。

有人说,在这个社会,你跟我谈主人翁精神,实在滑稽可笑!我想说,正因有这样的想法,我们更需要发扬时代的主人翁精神。我突然很怀念以前那个淳朴的年代,在人潮拥挤的车站,我大包小包艰难爬上归家的班车时,有一双大手——那是来自一个陌生人的大手,有力地把我拉上回家的车。那时候,生活不算富足,但人和人之间流淌着某种千丝万缕的亲切感,就像一家人,有着信任,有着义不容辞的担当,这就是那个时代的主人翁精神!

时代需要主人翁精神,个人也因为主人翁意识而在工作中找到归属感和幸福感。时代的繁荣和社会的文明,需要更多的人以主人翁的姿态共同铸就,我们都不该是那旁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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