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思路(关于传统古村落保护与开发面临的问题)

近年来,传统古村落空心化、空巢化的现象越发突出,加强传统古村落保护与开发迫在眉睫。我市传统古村落资源极其丰富,各级政府已采取了相关的保护和发展措施,但在保护与发展中仍面临着参与主体处于被动地位、资金来源单一且分配不均衡、保护措施千篇一律等问题。因此,合理科学规划、传承保护传统文化、调动村民参与保护的积极性,鼓励多元化的投资,通过有效的制度保障是实现传统村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建议:一是建议成立市、区两级古村落保护开发领导小组及开发经营公司。成立市、区主管机构,统一领导规划、文旅、住建等部门和所在乡镇政府,形成统筹协调、联动会商机制。探索市场化运作机制,成立古村落开发经营公司,统一规划策划、招商选资、项目建设、市场销售。古村落要与周边景区、民宿、酒店、游乐园区相结合,串珠成链,互联互通,形成完整的网络体系。二是建议市、区两级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由于古村落保护需要大量资金,乡镇一级经费有限,建议市、区两级列入财政预算。同时,制定政策整合有关资源,进一步拓宽保护资金来源渠道,保证资金投入。三是建议立足传统文化,运用现代化手段,为古村落谋出路。要突出传统文化挖掘、民俗故事整理、包装宣传和策划营销,运用互联网及自媒体,将古村落整体打包,资源整合,重点推出民宿青旅、红色文化、民宿故事、休闲度假、亲子娱乐、创意农业等旅游产品,打造融合生活生产、休闲体验、购物旅游为一体的“网红”文化古村落。四是建议市、区两级加大招商选资和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做好古村落项目策划、包装、推介工作,依托生态、文化、旅游、区位等优势吸引优质项目、优秀企业投资开发。市、区两级需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开展对古村落、古民居和其他物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研究、传承工作。五是探索建立古村落保护开发的新思路、新模式。要正确认识保护和开发的关系做到合理安排,有机结合。按中央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和省委提出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求,充分利用古村落资源,对外招商引资发展特色旅游,形成产业带动,使保护和开发形成良性循环;对古村落进行分类,拓展思路,制定相应的保护开发模式,为实际工作提供参考;创新文化旅游营销方式,深度宣传古村落人文、艺术、历史魅力,增强全民古村落保护与利用意识,引导全社会力量积极投身于古村落保护与利用事业,进一步实现全民增收。

传统企业的产品运营的工作思路案例

您可以还会对下面的文章感兴趣

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后

点击右上角发送给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