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弄清楚是什么原因异常的,如果是年报异常,一年异常要先补报年报,然后申请移除异常,两年以上要罚款
如果是地址原因,可以通过变更地址移除异常
根据《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
第九条【移出情形】企业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事由自载入之日起3年内消失的,可以向作出载入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企业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之日起3年内注销的,自注销之日起7日内移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本条第一款将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应当作出移出决定,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移出决定应当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号、移出日期、移出事由
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的后果:
1、政府部门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申请办理各类登记备案事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资质审核、从业任职资格等有关事项时,行政管理部门将予以审慎审查
同时,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各级政府部门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2、平时的经营活动会受到限制
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已被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借款、保证、保险等商事活动的参考依据
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金融机构可能因此而不受理其银行开设账户、借款等业务
3、信用有疑虑可能会致交易相对方拒绝合作
市场交易相对方在选择交易对象时,也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商事主体进行更为严格的审查,甚至取消与其进行的合作
4、载入满三年列入严重不合法企业名单
按照法律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的企业,将被列入严重不合法企业名单,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被列入严重不合法企业名单是经营异常名录状态持续的结果,是更严重的失信行为,将受到全社会更为严厉的惩戒
5、企业负责人任职将会受到限制
根据法律规定,被列入严重不合法企业名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管的相关信息将纳入信用监管体系
任职资格相关事项受到限制,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商事主体的董事、监事及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等在内的高级管理人员
6、银行账户被冻结
7、申请闻名商标受阻
8、面临罚款及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
扩展资料:
根据《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
第四条【载入情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载入经营异常名录:
(一)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条例》第九条规定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
(二)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的;
(三)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第五条【载入决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企业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应当作出载入决定,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载入决定应当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号、载入日期、载入事由
第六条【未按规定年报载入程序】企业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条例》第九条规定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当年年报结束之日起15日内作出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
第七条【未按规定即时公示载入程序】企业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公示信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在10日内履行公示义务,经责令限期公示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责令限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作出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
第八条【住所(经营场所)载入程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依法履职过程中无法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与企业取得联系的,自发现之日起15日内作出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通过邮寄专用信函的方式与企业联系
经向企业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两次邮寄无人签收的,视为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两次邮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15日,不得超过30日
第十四条【异议处理】利害关系人对企业被载入、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有异议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予以受理的,应当在20日内核实,并将核实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将不予受理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
通过核实发现载入、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决定存在错误的,应当作出撤销决定,并予以纠正
第十五条【复议诉讼】对企业被载入、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参考资料来源:百科-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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