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招投标网(太原市园林局洒水车、打药机、高空修剪车、扫地车公开招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园林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洒水车、打药机、高空修剪车、扫地车公开招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编号:2017-2-3-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美虹

项目联系电话:0351-30980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太原市园林局

地址:新建路204号市政府院北4号楼太原市园林局

联系方式:联系人:李 擘 联系电话:1301537362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翟美虹、樊 宁 联系电话:0351-3098088

代理机构地址: 太原市桃园三巷3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财政局委托,对太原市行政事业单位所需洒水车、打药机、高空修剪车、扫地车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洒水车、打药机、高空修剪车、扫地车公开招标采购

太原国投商业运营管理招标

2、招标编号:2017-2-3-G

3、招标内容及采购预算::共五包,第一包洒水车(1辆,采购预算:350,000元)、第二包洒水车(1辆,采购预算:180,000元)、第三包高空修剪车(1辆,采购预算:895,000元)、第四包:扫地机(车)(3辆、采购预算合计:585,000元);第五包:打药机(10台、采购预算合计:47,000元)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

第一、二包洒水车技术参数

第三包高空修剪车

第四包扫地机(车)

第五包打药机技术参数

4、资金来源:第一至五包财政性资金

5、交货(完工)时间:

第一包、第二包合同签定之日起30天完工

第三包、第四包、第五包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供货

交货地点:第一包、第二包太原市滨河东路胜利桥北

第三包绿化养管中心(地址:太原市迎泽区康乐街96号)

第四包、第五包学府公园(学府街体育路口)、漪汾公园(千峰北路88号)、迎泽公园(太原市迎泽大街218号)、动物园(东山马路2号)、盆景中心(老军营小区小环路五号)、碑林公园(康乐西街56号)、街心公园(迎泽大街398号)、南寨公园(大同路北端)、园林水系(太原市新建北路饮马河公园)、晋商博物馆(青年路迎泽公园东门内)、唐槐公园(狄村街81号)、五一广场(迎泽大街五一广场)

6、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销招标所需货物,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等不良记录;

(3)不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

(4)须提供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当期税款的税收凭据(仅限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或国家税收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须提供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前一年内最新一期缴纳当期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国家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6)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须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7)资质要求:

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第四包投标人所投车辆必须在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车辆目录《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内,达到上户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

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第四包投标人所投车辆须具有国家税务总局免税公告,免税公告已办理的生产厂家应说明所投车辆在国家税务总局免税公告目录内的具体信息;免征公告正在办理的生产厂家须书面承诺垫付所征税额,待免税公告公布后中标人自行办理退税;

第四包需提供

第四包、第五包须提供太原市区专业维修力量的维修场所证明文件;

(8)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投标人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7、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

(2)发售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

(3)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本(一经售出不予退、换)

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1)投标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投标及开标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开标室

9、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10、投标人对采购有关事项(包括: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预算金额等;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等)有疑问的,至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将疑问事项以书面形式提交至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11、凡投标人的产品达到或优于本次招标设备功能、性能及要求的均可参加投标。

12、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须于开标前在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进行免费登记备案。

13、联系人、地址及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太原市桃园三巷35号 邮编:030002

联系人:翟美虹、樊宁 联系电话:0351-3098088

贾慧智 联系电话:0351-3530509

第一包、第二包采购单位名称:太原市园林局

地 址:新建路204号市政府院北4号楼太原市园林局 邮 编:030002

联系人:李 擘 联系电话:13015373625

第三包采购单位名称:太原市汾河景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滨河东路胜利桥北

联系人:文少华 联系电话:13834581539

第四包、第五包采购单位名称:太原市园林局

地 址:新建路204号市政府院北4号楼太原市园林局公园管理处 邮 编:030002

联系人:李 新 联系电话:13834211488

14、信息发布:本次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内容以及评审结果将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关注。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本次招标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集中采购机构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址:

政府采购网"http://guoji.caigou2003.com/">政府采购网/" ignore=1>http://www.tyzfcg.gov.cn(太原政府采购网)

15、公告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销招标所需货物,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供应商;(2)具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等不良记录;(3)不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4)须提供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当期税款的税收凭据(仅限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或国家税收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5)须提供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前一年内最新一期缴纳当期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国家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6)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须提供近期财务报表;(7)资质要求: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第四包投标人所投车辆必须在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车辆目录《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内,达到上户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第四包投标人所投车辆须具有国家税务总局免税公告,免税公告已办理的生产厂家应说明所投车辆在国家税务总局免税公告目录内的具体信息;免征公告正在办理的生产厂家须书面承诺垫付所征税额,待免税公告公布后中标人自行办理退税;第四包需提供3C证书复印件;第四包、第五包须提供太原市区专业维修力量的维修场所证明文件; (8)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投标人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5.7 万元(人民币)

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六、开标地点: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您可以还会对下面的文章感兴趣

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后

点击右上角发送给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