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日报-川观新闻
四川记者田娇
为进一步惠及实体经济,6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手续费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涉及的缴费项目优惠或减免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降低银行开户费。鼓励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同一银行开立的首个(或指定)单位结算账户的开户费给予优惠,优惠后价格不高于现行公示价格的50%。实际收费低于上述标准的,鼓励继续(下同)。
(2)降低人民币结算服务费。鼓励商业银行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ATM等渠道对单笔金额10万元(含,下同)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优惠,优惠后价格不高于现行公示价格的10%。鼓励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柜台、网上银行、手机银行、ATM等渠道向公众银行转账10万元以内的,免收汇款手续费。
(3)降低电子银行服务的收费。鼓励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安全认证工具的年费和管理费实行免收或给予优惠措施,优惠后价格不高于现行公示价格的50%。鼓励商业银行免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安全认证工具费用,至少以不高于成本价的费用收取。
(4)降低支付账户服务费。鼓励支付机构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有经营行为的个人等网络支付商户的服务费给予优惠。,且打折后的价格不高于现行标准的10%。鼓励支付机构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有使用支付码收款业务行为的个人免收支付账户取款手续费。
近年来,支付行业各方不断优化支付服务供给,积极推出降费让利措施。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在对近5万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调研的基础上,会同银监会、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聚焦降费需求高、使用频率高的基础支付服务,提出12项降费措施,将于2021年9月30日正式实施,涵盖银行账户服务、人民币结算、电子银行、银行卡刷卡、支付账户服务等5个方面。
此外,中国人民银行还与中国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合作,推出降低ATM跨行取款手续费的长期措施,以满足异地养老和医疗需求,方便人们使用现金。其中,对于涉及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降费措施,人民银行会同银监会、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缴费费用的通知》,明确具体要求;作为市场定价降费措施,人民银行、银监会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机制作用,鼓励和引导商业银行、支付机构等。加大惠企惠民力度。
降费措施聚焦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同时惠及其他市场主体和金融消费者,兼顾降费让利和行业可持续发展。降费主体涉及商业银行、支付机构和清算机构。据初步测算,全部降费措施实施后,预计每年可为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减费支出约240亿元,其中惠及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60多亿元,有利于降低资金流通成本,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消费提质扩容,为助力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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