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经营户如何开具发票?
一、个体工商户的特点:个体工商户如何开具发票,先说说个体工商户相对于公司的特点。根据现行政策,个体工商户具有以下特征:
1.个体工商户的投资者应承担“无”的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由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承担家庭财产;无法区分的,由家庭财产承担。与公司股东不同,个体工商户的投资者对经营期间形成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对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没有特别的限制。《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四条规定,国家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平等市场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申请注册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业的,登记主管机关应当依法予以登记。
个体工商户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与有限公司等企业主体具有平等的市场地位,其准入门槛在法律层面是一致的。
3.个体工商户可以“没有”银行账户。个体工商户可以不开立银行账户,而是通过投资者的个人银行账户收付款项;但是,公司必须设立独立的银行账户,并保持资金的独立性,不能与投资者混同。
4.“无”转让,无外资。个体工商户不能转让,只能注销;也不能对外投资,成为公司股东;不能设立分支机构。
5.超标“无”的个体工商户需改为一般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根据财税〔2016〕36号第三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以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二。个体工商户增值税优惠政策:
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可享受以下增值税优惠政策:
1.月销售额不超过15万,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的,免征增值税。
2.湖北地区,2020年1月-202103,征收率为3%的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在湖北,2021年3月至2021年12月,减按3%的税率征收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增值税。
3.其他地区:2021年3月至2021年12月,减按3%的税率征收销售收入,减按1%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4.个体户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伤残保险。个体工商户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也不需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第二条规定,保障金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缴纳的资金。上述支付主体不包括个体工商户。
5.个体工商户业主与个体工商户之间的财产、土地权属转移“无”征收契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售后回租融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2号)第六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将其房屋、土地所有权转移到个体工商户名下,或者个体工商户将其房屋、土地所有权转回给原经营者的,免征契税。业主工资收入“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6.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不得在税前扣除。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算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个体工商户业主从个体工商户取得的收入为经营收入。取得工资薪金等名义综合所得的,不能税前扣除。如果并入最终营业收入,则按照每年6万元的费用扣除标准一并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个体工商户开票时应具备“8有”。
一个是:实体经济业务。税务局更注重发票背后的业务本质,而不是发票本身,发票只是一个表象,所以业务的真实性是第一前提。
二有:与经营规模相匹配的人员。因为没有工作人员,没有相应的业务能力!个体户的负责人不应该被列入黑名单。需要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应避免使用60岁以上的人。负责人的预留电话号码必须是有效电话号码!
三有:有证据证明业务的发生。比如一张咨询费发票,是否有咨询专家专业资质、人员专业能力、简介等证明材料;同时,要注意咨询事项与企业生产经营的直接相关性。
再次,企业应对咨询项目、签订的合同、项目完成计划、时间、人员安排、支付方式、成果存放地点和保管人(如计划、报告等资料)以及咨询项目实施、调整、效果等后续信息进行收集、保管和归档。
四有:真实的注册地址和真实的经营场所。如果个体户和个人独资企业大部分注册在税收洼地,就会成为检查的重点区域。2021年,利用税收洼地进行恶意税务筹划是税务查处的重点!
五有:有实实在在的资金流。无论是提供了服务还是销售了商品,是否收到了货款?是否已进行公司间转移?是否存在资金回流现象?
六有:签订合同或协议,证明业务的真实性。不要简单的认为只要签了合同发票就是没问题的发票。合同只是次要证据之一。在签合同的时候,更多的要关注细节,时间点,程序,流程,成果呈现,目标等等。记住合同不只是一页纸,一定要真实全面的签。
七有:企业有合理的商业目的。记住,不要仅仅为了开发票而设置它。个体工商户的设立既要满足经营需要,又要符合集团战略发展的要求。每一个既定的经济实体,只有融入到整个产业价值链中,才有合理的经营目的。
八有:对外销售合理定价。明显高价或低价涉嫌人为转移利润。尤其是与关联方的交易定价是否合理,因为这是税务机关检查时重点关注的问题。价格的“度”,也就是合理性很重要!一旦无法证明商业本质,不具备商业合理性就会产生涉税风险。
以上是对个体工商户涉税知识的总结,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