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讯(记者叶申申)近日,厦门市商务局、厦门市财政局发布《厦门市商贸流通和生活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稳定消费回升增长势头,助力经济保持平稳健康发展。真金白银从提升供应链价值链、鼓励消费提质扩能、创造消费环境三个方面对相关企业进行奖励。
根据《办法》,自国家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以来,入选省市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入选国家试点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入选国家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办法》对本市品牌便利店连锁企业新开门店进行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总额为200万元。对年零售额5000万元以上、同比增长零目标、每年净增10家以上的品牌便利店连锁企业,每新增直营便利店连锁企业奖励5万元,每新增加盟便利店连锁企业奖励1万元。
来源:海西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