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如何提取聊天记录作证据(微信聊天记录如何成为有效证据?一文讲清)

微信是集语音、短信、支付、游戏等功能于一体的手持通讯工具。我们用微信打车,购物,甚至借钱,谈生意。微信已经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在诉讼中,微信聊天记录往往会作为证据提交。今年1-7月,浙江桐庐法院科技城法庭审结买卖合同纠纷案件288件,其中以短信、微信聊天记录为证据的案件92件(仅提交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的案件17件),占31.94%。

微信聊天记录可以篡改,可以伪造,但不一定被法院采信。我们来看两个案例!

微信如何提取聊天记录

[案例1]

2012年至2013年,邓女士从王老板处购买茶叶、茶具等产品,共计赊账2万余元。2021年,王先生整理账目时,发现邓女士至今未还款,于是向邓女士索要。多年后,邓女士坚称自己没有在王老板那里买过东西,也不想为商品买单。无奈之下,老板只能向浙江省桐庐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邓女士支付拖欠的货款。

为了证明双方业务关系确实存在,王老板向法院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开庭时,邓女士不认可微信聊天记录的真实性。法官当即要求王老板出示微信聊天记录原件,但王老板称手机里的原始记录已被清空,无法提供。由于王老板无法证明微信聊天记录的真实性,法院最终驳回了微信聊天记录。好在王先生提交证据时,一并提交了当初交易时的送货单和收据,可以证明邓女士所欠的款项数额,法院据此支持了王先生的诉求。

[案例2]

李老板经营着一家针织厂,一直和张老板做生意。2021年,李老板查账后发现张老板还有20多万货款,于是通过微信索要。张老板在微信上回复:“还欠六七万,没20万那么多。”因为双方的说法相差太大,根本谈不上。老板李灿只能向桐庐法院起诉。

为了打赢官司,李老板向法院提交了与张老板的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没想到开庭时,张老板直接否认了微信聊天记录的真实性,怀疑微信聊天记录是虚构的。为了证明聊天记录的真实性,李老板拿出手机,演示了微信聊天记录中双方的微信号、微信头像和原微信聊天记录,并当庭播放了语音。当法官问张老板微信账号是否归他所有时,张老板只能承认。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张老板最终与李老板达成调解协议,保证货款在规定期限内还清。

如何做微信聊天记录

成为诉讼中的证据?

请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如何保存和固定微信聊天证据?

1.妥善保管原载体。养成备份聊天记录的习惯。如果更换了手机或者没有足够的存储空间空,可以提前在电脑上备份一条聊天记录。

2.视情况使用「腾讯e签通」功能。近日,微信正式推出一款名为“腾讯电子签”的小程序,主要用于管理各种收据,签订租房合同。通过该小程序签署电子合同时,签署过程和结果将通过区块链科技全程固定保存,最大程度杜绝了篡改的可能,避免了证据丢失的问题,保证了证据的安全性。

二。开庭前如何提交微信聊天记录复印件?

1.提交双方个人信息界面。个人信息界面包括微信头像、昵称、微信号、地区等信息,可以帮助判断当事人身份的真实性。

2.微信聊天记录提供完整。在提交微信聊天记录时,一定要完整、不间断,不能只截取对自己有利的部分。语音要转换成文字,视频要用光盘等存储设备保存。

三。如何在法庭上向法官和对方出示证据原件?

根据法官要求,使用保存微信聊天记录的设备登录微信,显示双方个人信息界面核实身份,显示聊天内容证明证据真实性,开启语音、视频、图片、转账信息等内容显示。这是为了确保演示身份和内容的真实性。

很多当事人以为即使不小心清除了空微信聊天记录,腾讯也可以恢复或者提供备份,但实际上腾讯无法提供微信聊天记录,当事人只能为自己的“粗心”行为买单!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明确规定微信聊天记录、微博、电子邮件、电子支付记录等都属于电子证据。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原始载体包括手机、电脑或其他存储电子数据的电子设备。提交微信聊天记录时,当事人应当提供使用终端设备登录其微信账号的过程演示、聊天双方的个人信息界面、完整的聊天记录。



法官提醒,电子数据不代表打印出来,或者手机截图后,大家可以放心“删录”。电子证据作为一种新的证据形式,比传统证据更加多变。所以,如果要用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在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要注意三点:第一,必须提供原始载体;第二,需要证明微信聊天的对方是案件的对方,也就是需要证明对方是微信号的使用者;第三,原始载体上的聊天记录要完整保存,不能随意删除,否则完整性会受到质疑,证据也可能不被采信。

来源:蚌埠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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