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群现在遍地开花。
(有群的地方就有群主)
但是,在群里骂人的情况并不少见。
不同意就“出口污”
想必很多人都看到了。
甚至遇到了
但是昨天这样一条消息冲上了热搜。
让主人们摇动老虎的身体。
现实生活中,很多群主建群后疏于管理,甚至放纵群成员畅所欲言,导致其他成员的权益受到侵害。但近日,广州互联网法院通报了一起典型案例,明确群主要对微信群里的“慢作为”、“不作为”负责。
微信群长期以来频繁辱骂他人。
主的“慢作为”引起了一场官司。
一家物业公司的员工李星在2018年建立了微信群,以满足物业管理的需求。
2018年至2019年,多个社区业主长期在群里频繁发布针对张小静的恶意辱骂言论。张小静多次通过微信私聊给群主李星发信息,要求采取措施。
然而,群主李星在之前的一年多时间里,除了在2019年5月15日和19日在群里发布公告提醒群内成员注意文明用语,并于19日解散群外,并没有采取任何其他措施。
张晓竟然对在微信群里发表辱骂言论的业主提起侵权诉讼。广州互联网法院认为,员工李星创建微信群的行为属于履行工作职责的行为,因此产生的民事责任应由物业公司承担。
原因如下:
首先,员工李星利用微信建立了一个小区业主群,让很多业主可以在微信群的network 空中交流信息,发表意见。他们应该已经预见到这个微信群中可能存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或评论,因此负有必要的注意义务。
其次,作为微信群的创始人和管理者,李星应当尽到群主的管理责任。
最后,李星应该履行自己的职责,停止在微信群中侮辱张小静名誉的行为。
法院终审判决:物业公司在小区公告栏张贴声明向张小静赔礼道歉,声明张贴时间不得少于30日;拒绝张小静的其他要求。判决已经生效。
消息一出。
一些有很多群的网友突然躁动起来。
化解,舍不得。
留着担心。
群主不容易被忽悠。
也有网友表示困惑。
认为这种事情不能盲目。
用法律强制约束
我们应该依靠良心和道德来软化规范。
微信所有者的注意义务
判断标准不宜过高。
广州互联网法院办案法官李鹏表示,微信群的群主负有管理微信群的责任,必须尽到注意义务。但同时他表示,判断微信群主是否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的标准不能太高,不能要求群主时刻关注群内的评论,群主应积极预防和制止群内的侵权行为,才能认定其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
随着微信、微博等自媒体平台的普及和应用
每个人都有一个“麦克风”
但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当大家都在网上发言空
应该对法律心存敬畏。
尊重他人的心。
用文明的方式说话
不能超越言论自由的界限。
情节严重的话,可能更悲剧!
当然,我也想提醒群主们。
不要把自己当不当干部!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规定,微信群主先于群成员退休,群主由第二个入群的人继承。这时候,被继承的主人就要密切关注微信群,肩负起相应的责任。如果不想做群主,可以退群或者转让群主的管理权,但是需要接受群成员转让来确定。如果之前的群主重新加入微信群,那么群主身份将无法恢复,只能成为普通成员。
去看看你是不是群主。不要迷茫就看热闹吧!
本文部分素材来源:法治日报、中国青年报、云南政法等。
来源:上海新闻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