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款协议
贷方:
公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电话:
借款人:
公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电话:
1.2021年5月24日至2021年8月25日,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共计193万元,后借款人向贷款人归还贷款本息共计149万元(含利息3万元)。截至2021年10月26日,经双方确认,借款人尚欠贷款本金47万元,未归还贷款人。

二。借款人承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借款人将分别于2021年11月20日、2022年12月20日、2022年1月20日、2022年2月20日偿还本金10万元,2022年2月20日偿还本金7万元。
三。借款人承诺在未偿还贷款本金的基础上按15.4%的年利率支付利息,利息于每月20日支付。
4.若借款人未按本协议约定偿还贷款本息,贷款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立即收回全部贷款本息。
5.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6.双方联系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也是司法文书的送达地址。
七。本协议在重庆市江北区签订,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贷款人:借款人:
在2021年,在202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