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价从房东那里租到房子,再低价租给租客。房屋托管公司「赔钱」的业务背后有什么猫腻?
很多人都有租房的经历。中介公司一般是低价从房主手中租到房子,再高价租给租客,赚取差价,或者租房后收取一定的服务费。
而在重庆,某中介公司在收到业主的房屋代管后,以低于房价的价格将房屋出租。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为此,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进行了调查。
托管公司租金2100元,转租1300元
这个月,家住渝北区的张女士从托管公司收了一个月的房租后,就没有再收过房租。“一开始托管公司说是公私交易失误导致银行账户被封,房租至少要拖半个月才给我打电话。”张女士说,后来到了约定的时间,托管公司还没有来催租,她一打听才知道托管公司出事了。
楼主收到一条关于公司拖欠房租的短信。
张女士的房子委托给一家名为“重庆首资科技公司”的信托公司,该公司每月支付她2100元租金。虽然公司要求租金只能按月支付,但金额远高于市场价。张女士很快同意,并与该公司签订了托管合同。
很快,张女士的房子被信托公司成功租下,第一个月就按时交了租金。但第二个月,张女士没有收到钱。
“联系了才知道公司跑路了。”张女士说,几天前,她和其他房主、租客赶到公司,发现大门紧闭。
同时,她也从租客口中得知,该公司的出租价格远低于她从张女士处得到的价格。
“公司从我这里租2100/月,只给租客1300/月,相当于做这个生意每个月亏800元。”张女士说。
租户与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
据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统计,将房屋委托给重庆首字科技公司的房主有数千人。公司每个房子一个月亏几百块,一个月最少几十万。他们真的做“亏本”生意吗?
长收短付,托管公司携款消失
随着更深入的调查,真相慢慢浮出水面。
重庆首都科技有限公司并没有“赔钱”,这可能是一个蓄谋已久的骗局。
在重庆首资科技公司租房的小王告诉记者,6、7月份的时候,公司打着毕业季促销的旗号,以较低的价格把房子租了出去。月租一般比市场价低300到500元,但被要求一次性收取一年的租金。当时她交了押金和房租共计14000多元。
在整个租房过程中,小王一直没有见过房主。“看房的时候感觉业务员不太专业,房子是否拖欠水电费之类的问题我都回答不了。”小王回忆,直到7月31日,她突然发现房子的水费还没有结算,马上联系业务员,但业务员和托管公司都没有回应,这让她很难受。
重庆首资科技公司办公室的门已经被锁上。
“后来我上网查了一下,去托管公司所在地看了一下,才知道他们跑路了。”小王告诉记者。
类似的经历也发生在小李身上。她以1100元租下了新牌楼的小两室,交了一年的房租,却只住了两个多月。她听说重庆首资科技公司跑路了。小李说:“我有这套房子,他们每个月给房主2000元房租。现在他们拿着租客预付的钱跑了,业主拿不到钱,我们也拿不回房租。”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了解到,此事件涉及2200多名租客,金额达千万元。
收回重庆首资科技公司办公室。
据重庆首字科技有限公司所在物业介绍,该公司于去年12月签订了租赁办公室的合同,租期已不到一年。物业也从租户和房主那里了解到了公司跑路的情况。目前物业联系不上公司,已收回办公室。
公司成立不到一年,一度叫接管
天空调查资料显示,重庆首资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2月,经营范围为建筑工程设计、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等。公司由长沙首维科技有限公司100%控股,疑似实际控制人为艾,最终受益人为张美玉、艾。此外,公司还投资了广州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首字科技有限公司,张美玉、艾赵露在成都、宁波、云南也有数家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重庆首资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大股东长沙首维科技有限公司近日变更了法人和股东。5月29日,长沙首维科技有限公司法人由变更为艾,股东退出,张美玉加入。6月22日,首创科技公司法人由变更为艾。
记者从该公司前员工处了解到,8月前,重庆首资科技公司解雇了大部分员工,并宣布公司被其他公司接管。
重庆手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天津市乔管家生活服务有限公司协助处理房屋租赁等纠纷,乔管家生活服务有限公司携手荣剑房屋服务(重庆)有限公司与业主重新签订托管合同。
然而,两家公司相继向重庆首资科技公司提起上诉。
天津乔管家生活服务有限公司表示,未与重庆首资科技公司达成任何协议和承诺。
这件事究竟将如何处理?记者试图致电重庆首字科技有限公司,但电话已停机。
目前租客和房主都在通过法律途径积极维权。
律师说法:托管公司跑路,租客怎么办?
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表示,租房者首先应该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目前公司仍在正常经营,双方也存在合同关系,该纠纷很可能被认定为民事案件。但如果后期公安机关掌握相关证据,认定受托公司“高价收房,低价提前出租”是以非法占有承租人租金为目的,那么受托公司可能涉嫌集资诈骗、合同诈骗等犯罪。
在被认定为民事纠纷的情况下,租客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托管公司违约责任,要求赔偿相应损失。
至于租客和房东的关系,要看双方具体的合同约定。
陈说,如果房东和托管公司、托管公司和租客分别签订租赁合同,那就只有转租了。如果租客想继续在涉案房屋居住,需要向房东支付相应的租金。至于已经被托管公司提前收取的租金,只能向托管公司索赔。
业主和公司签署的委托书
房东与托管公司是委托代理关系的,代理人代理行为的法律效力由委托人承担。这种情况下,租客可以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合法占有使用房屋,房东会向托管公司主张损害赔偿。
他进一步分析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市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转租人代表承租人请求支付未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维护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权利”。
《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与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与第三人的除外”, 房东无权以已经解除与运营公司的委托关系为由要求租客腾退房屋,但租客可以据此要求。
同时,陈提醒大家:“目前租房市场鱼龙混杂,租客要提高警惕,小心低价陷阱。租房时,尽量与房屋产权人直接签订租赁合同,规避后期风险。”
深度:托管公司频繁跑路,地方政府出台政策应对
近年来,许多信托公司如管家婆、肖佳联合银行、鼎家等。一直在打雷,大部分一直在高开低走。
针对这种现象,全国各地都出台了政策。
6月,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加强住房租赁管理,强化住房租赁企业管理。全面建立住房租赁经营主体信用档案,纳入全市公共信用平台,实行红黑名单分类管理和公示制度,建立多部门守信联合激励机制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租赁企业监管,严厉查处“AG低”(支付给房屋所有权人的租金高于支付给承租人的租金)、“长收短付”(收取承租人租金的期限长于支付房屋所有权人的期限)等违法违规租赁行为,并作为不良信用记入信用档案。引导住房租赁企业在银行设立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将租金和保证金纳入监管账户。对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扩张过快的住房租赁企业,要采取约谈警示、暂停网签备案、发布风险提示、依法依规查处等措施。防范和化解风险。
8月17日,浙江省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下发文件《关于进一步落实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的通知》,明确从8月底起,相关租赁资金应缴入租赁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管理;9月30日前,“信托型”住房租赁企业应缴纳2020年新增委托房源的风险防控基金;委托存量房,应支付30%的风险防控金,剩余风险防控金支付时间按规定顺延30%。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魏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