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手小黄车押金怎么退(21说案丨退99元押金却要花6000元仲裁费 34款常用app 哪些约定仲裁?)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李玉民实习生许宇晴北京报道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手机app已经成为使用最广泛的应用。如果发生小额消费纠纷,除了双方协商,诉讼也是常见的选择。但在一些app的格式条款中,选择的争议解决方式是仲裁。比较知名的是ofo单车共享,99元退押金的诉求要支付高达6100元的仲裁费。

小额仲裁维权成本过高,app格式条款客观上给消费者维权设置了障碍。而且在现实生活中,小额消费是大众最常见的消费形式。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仅评估了支付、社交、通讯、生活服务、手游、视频、音乐、购物、健身等34个常用app的金额,发现ofo单车共享、毕丽毕丽、芒果TV、网易云音乐、KEEP等5个app选择仲裁解决纠纷。

其他app中,虽然约定诉讼,但即便如此,大部分app约定管辖法院为其运营机构所在地法院或被告所在地法院。如豆瓣、去哪儿、拼多多、薄荷健康等约定纠纷解决为“经营者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Aauto快的约定“Aauto快的住所地法院”,滴滴清居预定为平台方或出租屋所在地法院。支付宝、饿了么、飞猪、淘宝、爱奇艺等。同意作为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如果是为消费者提起诉讼,被告是平台方及其所在地。此外,微博、知乎和Tik Tok直接约定了具体的北京海淀区法律,携程约定了上海长宁法院,唯品会约定了广州互联网法院。更多的app约定是签订协议的地方,几乎都是为了自己的方便而遵循平台方的原则。



格式合同的仲裁条款经常引发纠纷

所谓格式条款,又称标准条款,也称标准合同、固定合同、固定合同、呼应合同,是指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事先拟定的,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保险合同、拍卖确认函等。,都是标准合同。

对于现在的年轻人来说,最常见的格式条款就是各类app注册使用时出现的用户服务协议。随着各类app的发展和普及,人们对app各类授权协议的认识也逐渐趋于全面,用户与app开发者之间的权益博弈从未停止。从更早的强制授权读取用户隐私,到用户信息的使用权限和范围,再到近两年备受关注的格式条款中的仲裁条款纠纷,热度不断。

在因格式仲裁条款引发纠纷而备受关注的案件中,小黄车消费者退款维权案是近两年来最火的案件。比如去年被多家媒体报道,通过法律途径要求99元押金,但申请仲裁维权的费用是6100元。

2020年,清华大学学生孙潇将小黄车运营商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返还押金。孙潇认为,为了退还99元定金,应先支付6100元仲裁费。与案件金额相比,维权成本过高,会实质性阻碍消费者保护自身权益。故向北京四中院申请确认小黄车的仲裁协议无效。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黄车的仲裁条款具有明确的意图、仲裁事项和选定的仲裁机构,且根据事实,孙潇自愿注册成为ofo自行车共享的用户,不存在《仲裁法》规定的无效情形,应认定为有效。孙潇的申请被驳回,申请费400元。

小黄车押金怎么退

不到两个月,同样的事情发生在清华大学的另一名学生肖骁身上。

在肖骁案中,鉴于仲裁机构在解决纠纷过程中产生的仲裁费等维权成本明显高于诉讼成本,裁定书分析,仲裁庭在裁决仲裁案件时,有权按照当事人承担的责任比例确定仲裁费的份额,也有权要求败诉方赔偿胜诉方为办案支付的合理费用。且肖骁仲裁协议无效的原因不属于人民法院对仲裁司法审查案件的审查范围,故该诉讼请求无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从法律和事实两方面肯定了两起案件中涉及的仲裁格式条款的合法性。然而,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仲裁格式条款背后的目的值得商榷。对于小黄车的仲裁条款,《中国消费者报》和《经济参考报》均评论称,企业试图通过格式条款提高消费者维权门槛,让消费者知难而退,忍气吞声。

无效仲裁条款。行政诉讼被驳回

近日,上海、广东两地高级人民法院相继发布了《2020年行政诉讼白皮书》。在众多案例中,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一个关于网络游戏用户许可协议仲裁模式的案例值得注意。

某网游玩家杨因认为游戏规则侵犯了自己的权益,提起民事诉讼。法院认为,游戏最终用户许可协议中的仲裁解决争议条款合法成立且有效,故以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为由,驳回杨的诉讼请求。

2019年8月,杨向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认为游戏公司《最终用户许可协议》中的仲裁和诉讼条款约定由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使其无法向法院起诉,增加了其负担,违反了格式条款,故要求浦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格式条款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确认该公司未发现杨反映的违法行为,决定不予立案,并于2019年8月作出《举报处理通知书》。杨不服,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被诉通知书,并责令浦东市场监督管理局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浦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被诉通知书》没有错误,判决驳回杨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杨不服,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海二中院二审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是涉案格式条款是否构成合同违约。《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是根据《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所以要综合考虑格式条款是否会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排除主体权利,是否会依据《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对消费者造成不公平、不合理的后果。

涉及的格式条款是仲裁条款,仲裁和诉讼都是解决民事纠纷的合法途径。虽然在收费和审理程序上存在差异,但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没有区别,选择仲裁也不会导致当事人合法权益受损。

而且,仲裁条款对合同双方都有法律效力。杨所说的高额仲裁费和增加的运输成本同样适用于游戏公司,不存在增加消费者负担的情况。因此,涉案仲裁条款没有增加消费者单方责任,没有排除消费者法律救济的主体权利,没有造成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结果。浦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为游戏公司提供的格式条款不存在合同违约,对杨的举报决定不予立案,并无不当。一审判决驳回杨的诉讼请求正确,应予维持,故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对《民法典》标准条款的细微调整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对格式条款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大幅调整。

《民法典》第496条明确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尽到提示或者说明的义务,导致对方不注意或者不理解与其有重大利益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第496条将范围扩大到“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使格式条款的提供者承担更多的提示注意义务。

无效格式条款增加第497条“合理性”。也就是说,只有不合理的免责、限制责任或者排除对方主体权利才是无效的。如果提供文本的一方提出的免除或者减轻自己的责任、增加对方的责任、限制对方的主要权利,在签订合同时已经充分说明,并且是合理的,则应当认定该条款有效。上述规定的调整不涉及仲裁或诉讼中维权费用与案件标的额的平衡。

以前述ofo押金纠纷的标的金额99元为例。2015年1月1日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国内仲裁费(案件受理费+案件处理费)6100元。申请仲裁面临仲裁败诉的风险,这也意味着败诉方将承担高昂的仲裁费用。意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高墙,也成为小额消费维权路上不可逾越的障碍。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公益律师、上海金茂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正针对小额仲裁维权成本高的现象提出两点建议。第一,是否考虑平台的费用预付或费用担保制度进行仲裁。如果平台不能提供预付款或担保,消费者有权选择诉讼;二是建立超小额或集体仲裁制度,集约合并同类案件,避免成本浪费。

更多信息请下载21金融APP。

您可以还会对下面的文章感兴趣

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后

点击右上角发送给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