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购买基金手续费(支付宝等多个平台暂停基金组合买入)

经过近两年的基金投资试点工作,近日,多家媒体报道称,北上广两地证监局陆续向辖区基金公司下发《关于规范基金投资提案活动的通知》。截至目前,很多第三方平台,包括支付宝、田甜基金、新浪基金等。,对基金组合申购做出了暂停限制,基金公司或个人理财“大V”提供的基金组合服务暂停申购,允许赎回。

此前,本报曾报道过一些有投资资质的财经博主以个人名义向粉丝推出“抄作业”投资服务。前述财经博主为粉丝提供“一键跟进”服务,业内认为相当于给基金公司引流,从中获取一定费用。这些金融博主推的组合,投资者数量庞大,服务模式与管理基金的投资服务高度相似,但并无牌照。此外,与目前已经暂停的“一键跟投”相比,两者都是向投资者提供决策投资服务,但前者收取服务费,后者推送的组合不收取额外费用,只收取组合中各基金的交易费用。

对此,中信建投表示,在很多互联网基金销售平台上,很多不具备业务资格的“经理”对外提供组合投资建议,并让平台用户“一键关注投资”;这种业务模式类似于基金投资业务,但不受监管框架约束,必然对试点机构构成不正当竞争。

有几万粉丝的财经博主。

在田甜基金的平台上,据记者统计,有大量的金融博主推出基金投资组合,最高粉丝数达到6.6万人。此外,还有21人获得了超过1万人的关注。

以粉丝数最高的博主为例。博主推出了四个组合,组合中的“一键关注”功能已经暂停。在一个进取型的投资组合中,博主配置了10只基金,包括6只指数基金、3只混合型基金和1只股票型基金。与此同时,在过去的三个月中,该团体已经获得了超过20,000名粉丝。

11月5日,中国资产管理协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内容与格式指引(征求意见稿)》,对基金投资业务进行了全方位的解释和规范。

根据征求意见稿,托管基金投资服务是指根据服务协议,基金投资机构可以代表客户对基金投资的种类、数量、交易机会等作出具体决定,代表客户执行基金产品的申购、赎回、转换等交易申请。

市场方面,在财经博主的组合下跟风者不在少数。据界面新闻报道,截至2021年第三季度,田甜基金已为73万用户提供组合服务,其中超过一半为组合跟进用户,用户平均持有时间为323天。

据多家媒体报道,近日,多地证监局陆续向辖区基金公司下发《关于规范基金投资建议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内容包括基金组合策略建议活动的业务界定及相应的规范整改安排。其中,不具备基金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机构不得提供基金组合策略投资建议。

多家第三方平台已暂停基金组合购买。

《通知》下发后,记者梳理发现,截至目前,支付宝、田甜基金、新浪基金等第三方平台均对暂停基金组合买入进行了限制。11月5日,新浪基金在微博平台发布公告称:“新浪基金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进行业务调整和全面升级。升级将于11月5日15: 00开始。升级期间,将暂时停止部分基金组合买入、一键跟进、自动跟进/定投功能。合并后的调仓服务和资金安全不受影响。”

在支付宝的精选组合部分,也已经发布了基金组合暂停的提醒,包括一些基金公司,如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其投资组合已被暂停买入。

前述财经博主在暂停认购组合后,对外发文表示平台因组合监管原因开始整改基金组合。其表示:“毫无疑问,应该正确对待监管政策,这有利于保护投资者。不是让大家免费抄作业,而是用更规范的方式进行组合管理。”

另有财经博主表示,目前正在与相关机构协商,尽快完成投资和规划转型。符合合规要求后,将尽快恢复正常订阅。

57家机构获得基金投资顾问业务代码。

今年8月,中基协发布了《公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咨询业务数据交换技术接口规范(试行)》,规定基金投资机构和销售机构的代码由证券期货行业标准化组织授权的编码和标准服务机构统一分发和管理。

9月30日,证券期货业标准化组织官网发布基金投资顾问业务代码,已有57家机构获得正式业务代码。

同时,《征求意见稿》规定,提供投资服务的机构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在中国证监会备案,二是作为试点取得从事基金投资咨询业务的资格。

记者注意到,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监管还明确了基金投资业务中的禁止行为。《征求意见稿》明确,禁止机构和投资者进行保本、承诺收益、提供未经批准的组合策略或者擅自变更等行为。

研究机构表示,该规定规范了基金组合业务,有利于基金投资持牌机构。中信建投表示,《通知》发布后,基金投融资业务的发展红利将由试点机构独享,获得试点资格的20余家券商将从中受益。

背景

早在两年前,中国证监会就发布了《关于做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试点通知》),明确表示试点机构可以代表客户做出具体投资决策。虽然试点工作仅适用于公募基金的业务范围,但“代客操作”的托管基金投资服务尚属首次,意义重大。《试点通知》发布后的两年内,证监会已经分几批公布了试点机构名单,基金投资和投资业务的规范和制度也在不断完善。

行业声明

买基金手续费

未来平台“大V”将进入持牌公司,组合业务整体门槛将被抬高。

对于财经博主“参与”证券业务,近日,又一份监管文件透露了一些信息。

据财联社报道,中国证监会近日发布《机构监管通报》,要求证券公司应规范与“大V”的合作活动,互联网“大V”不属于从事证券经纪业务的证券经纪人,证券公司利用“大V”进行打赏开户不符合监管要求,证券公司应停止相关合作。

根据通知内容,证券公司与“大V”的合作模式有两种。一种是开户链接模式,即通过微信“大V”投放开户链接,投资者点击开户链接即可前往相关公司的开户页面进行开户。

在付费方式上,主要是通过支付广告费的方式支付给“大V”。这种做法在形式上并不与开户数直接挂钩,本质上还是按照执行效果来付费,比如点击量、投放时间等等。

通知称,引流开户是一种客户招揽行为,属于证券经纪业务的一个环节。目前《条例》仅规定证券公司可以委托证券经纪人招揽客户,证券经纪人应当是从事客户招募和客户服务活动的证券从业人员。互联网“大V”不属于从事证券经纪业务的证券经纪人。证券公司利用“大V”进行打赏开户的,不符合监管要求,证券公司应当停止相关合作。

在监管机构明确规范证券公司与财经“大V”合作的背景下,有人认为财经博主可能会进入持牌公司的展业。开源证券非银金融部认为,如果未来平台“大V”进入持牌公司,组合业务门槛将整体提高,对目前持牌公司有利。

与此同时,《通知》也引起了各界的热议。一位提供投资组合服务的财经博主在社交媒体平台上表示,任何没有基金投资牌照的第三方基金销售平台都不允许提供任何投资组合策略建议。并表示:“某头部‘大V’已经加入第三方平台,做起了打工仔。”

智多星d

《关于规范基金投资建议活动的通知》明确,提供基金组合策略建议活动属于基金投资咨询业务。同时,基金销售业务在提供基金投资建议活动时,应当遵循基金销售业务的基本法律关系:

第一,业务发展的主体是基金销售机构;

第二,基础基金是基金销售机构销售的基金产品;

三是服务对象仅限于本机构的基金销售业务客户;

四是不得与客户另行签订提供基金投资建议的合同;

五是提供基金投资咨询服务不得单独收取费用;

六是不具备基金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机构,不得提供基金组合的策略投资建议、基金组合中具体基金构成比例建议、基金组合业绩展示和仓位调整建议。

采写:南都记者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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