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微信上借钱给别人
仅聊天记录
没有借据
另一方未能在到期日偿还贷款
还玩了“失踪”
怎么才能把钱要回来?
我们来看一个案例:
微信转账不还款
张和李原本是男女朋友。2019年7月10日,李某因生意周转等原因向张某借款4.5万元,张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四次将款项转给对方。
之后的半年时间里,李陆续给张某转账,以偿还部分款项。2020年4月19日,结算后双方在微信上用文字确认:“本人因业务周转向张某借款35000元,于2020年7月15日前归还15000元,剩余20000元于2020年10月31日前归还”。
但借款到期后,李并未按约定还款,甚至玩“失踪”。张联系不上对方,遂诉至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
电子证书身份证
本案中,原告张提供的被告微信名为“李某某”,与被告“李某”有矛盾。经核实,李某的户籍信息上并没有曾用名。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法官要求原告张提供进一步证据,证明原、被告是涉案两个微信号的持有人。经过反复尝试,张某通过微信账号绑定的实名认证手机号,证明自己是借款人微信号的持有人。并通过微信账单的“申请调取电子凭证”功能,得到了一张显示原、被告全名的凭证。
法院根据民事诉讼中包含相关证据 的事实证明标准,认定微信号“李某某”的持有人为“李某”,判决支持原告。
保持固定的相关记录
在新型电子民间借贷关系中,没有纸质借据原件,既不能直接识别借据内容和借款人,也不能在发生纠纷时对借据进行笔迹鉴定。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证明电子账户持有人的身份并保留和固定相关记录是极其重要的。
使用聊天记录作为证据,
对方换了微信号怎么证明是他?
值得注意的是使用微信作为证据的前提是证明微信号是对方使用的。以前微信号不能改,可以有效锁定对方身份信息。
但是现在,微信号可以改了。如果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可能会在开庭前修改自己的微信号,否认借款事实,这就有可能导致当事人起诉时向法院提交的证据与实际微信号无法对应。
为避免上述法律风险,建议:
1.在民间借贷中,尽量通过签字盖章的方式达成书面协议。如果只有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就要借机向对方索要身份证、营业执照、银行卡、手机号等能证明对方真实身份的信息。
2.对于已经绑定手机号的微信号,可以通过验证绑定的手机号,确认该微信是否为自己使用。手机号采用实名制登记。在微信的添加用户框中输入手机号码,该微信用户就会出现在搜索结果中。即使用户换了微信号,也会出现同样的搜索结果。全程可以录音。
3.翻翻聊天记录,看看双方之前的聊天记录能否固定案件事实。如果不能固定案件事实,可以通过微信聊天或者电话录音的方式,再次确认借款事实的存在。
4.如果微信号被修改过,而对方不承认,聊天记录内容无法锁定对方身份,此时可以向法院申请发函第三方,即腾讯,或者律师持调查令到腾讯调查微信用户实名认证信息。
如何让微信的聊天记录成为有效的诉讼证据?
1。如何保存和固定微信聊天证据?
(1)妥善保管原载体。养成备份聊天记录的好习惯。如果手机换了或者存储空间不够空,可以提前在电脑上备份一条聊天记录。
(2)适当使用微信相关功能。微信小程序“腾讯电子签”可以用来管理各种收据,签订租房合同。
2。开庭前如何提交微信聊天记录复印件?
(1)提交双方个人信息界面。个人信息界面包括微信头像、昵称、微信号、地域等信息,可以帮助判断当事人身份的真实性。
(2)微信聊天记录完整。【/s2/】提交微信聊天记录时,一定要完整、不间断,不能只截取对自己有利的部分。语音要转换成文字,视频要用光盘等存储设备保存。
3。如何在法庭上向法庭和对方出示证据原件?
按照要求,使用保存微信聊天记录的设备登录微信,显示双方个人信息界面验证身份,显示聊天内容证明证据真实性,开启语音、视频、图片、转账信息等内容显示。这是为了确保演示身份和内容的真实性。
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下图:
最后,建议在提交转账明细作为证据时,用荧光笔标注涉案双方的转账明细,便于法院审查。
另外,在诉讼过程中,除了提交上述微信转账的详细证据外,还需要提供完整的双方微信聊天记录截图或总回忆等证据,证明双方均有借款的事实,从而形成完整的证据链。[/s2/]
来源:上海金山法院、湖南高院、湘潭县人民法院、央视法制报道,供普法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