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多方咨询,其账户被冻结,微信、支付宝无法使用,被列入“银行黑名单”。今天我就简单跟大家分享一下原因,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根据央行规定,犯罪分子用于实施犯罪的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经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并列入“涉案账户”名单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将暂停该账户的所有业务(即不收不付)。银行和支付机构应通知账户持有人核实其身份。3日内未向银行或支付机构核实身份的,对账户持有人名下其他银行账户暂停非柜面业务,对支付账户(如微信、支付宝)暂停所有业务。重新核实身份后,可以恢复除涉案账户以外的其他账户业务。
此外,对经市级以上公安认定出租、出借、买卖银行账户,或者冒用他人身份、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银行、支付机构五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收费、支付账户(如微信、支付宝)等所有业务,五年内不得为其新开账户,相关信息转入金融信用信息数据库并向社会公示。
所以,不要以任何形式把卡借给别人,更不要为别人开卡,更不要为了一点小利去做什么解渴的事情。也有一些当事人,碍于面子,会替朋友收钱,认为这点小帮助就万事大吉了。其实这是非常错误的。俗话说,出事必有妖。试想,如果是合法来源的钱,他为什么不自己去收?根据我的经验,如果把卡交给别人使用,即使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也难免会受到银行的处罚。那时候支付宝和微信都不能用,连银行卡都只能去柜台办理支付业务。今天,网上支付将对你的生活产生很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