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315,金融消费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中国人民银行高层近日表示,要加快制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全面提高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制化水平。如何识别金融消费中的那些“坑”?金融界专门梳理了基金、证券、保险、理财等领域的避“坑”指南。
征信,以房养老,套路营销,高额返利...近年来,金融领域出现了很多诈骗骗局,由此引发的消费纠纷也与日俱增。为了避免金融消费者的财产损失,我们应该共同守护钱袋子。在315到来之际,跟随边肖看看金融消费者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些“坑”。
征信“修复”是假的,不要相信!
征信关系到个人切身利益,个人征信会用于贷款买房买车做生意。因此,一些信息主体急于消除不良信用记录,一些不法分子借机以“信用修复、洗白、铲单”、“异议投诉咨询、代理”等名义招揽业务,收取高额服务费。对此,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提示,“信用修复”不可信。征信领域没有所谓的“修补”和“粉饰”。任何声称合法、收费的“征信修复”都是骗局,任何人都无权随意删除或修改征信记录。
金融界提醒:即使有逾期记录也不要过于恐慌,因为一方面,个人信用报告中的逾期记录会在还清欠款和利息后保留五年,不会伴随你一生;另一方面,银行在审批贷款时会进行综合判断,不会以信用报告作为唯一参考。另外,也可以通过出具个人声明的方式对逾期进行解释和说明,个人信用报告会如实记录。
逾期后,要及时足额还款,杜绝不良行为,注意量入为出,合理借款,按时还款,避免逾期,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如果您认为信用报告中的个人信息存在错误或遗漏,可以向金融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出异议,异议处理不收费。如果认为自己的征信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也可以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投诉,同样是免费的。
警惕短信钓鱼诈骗,教你三招识别它们
向消费者发送短信钓鱼链接是电信诈骗的常用手段之一。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群发短信的方式,以多家银行的名义发送服务信息,声称客户的手机银行、银行卡、身份证等。已过期或无效,并诱导客户点击短信中的网站链接进入假冒的手机银行系统。客户一旦上当受骗,会提供银行卡号或手机号、账户密码、短信验证码等信息。,而不法分子会利用客户的身份,盗取银行卡内的资金,快速转账,造成客户资金损失。
在此,金融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一定要对不明短信、不明网站链接和页面、不明手机app提高警惕,尤其是被要求提供个人银行账户敏感信息时,更要多看、多想,防止被骗风险。
看短信是不是真的。冒用短信冒充银行名称会降低消费者警惕性。消费者在收到署名为银行的短信,尤其是异常号码发送的短信时,要注意辨别真假。如果消费者不确定短信是否属实,可以去银行网点或者咨询其官方客服。
第二,看网站链接和页面是否是官方渠道。短信诈骗提供的网页链接可能是假冒手机银行或网银网页的钓鱼链接,也可能是病毒木马,不要轻易点击操作。建议消费者通过银行官方手机APP或网站等正规渠道登录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尽量不要点击第三方提供的网站链接,以免被不法分子欺骗。
3.看对方要求的信息是不是重要敏感的个人信息。消费者身份证号、银行卡号、账户密码、短信验证码、支付码等。都是重要而敏感的个人信息。当第三方要求提供或输入上述信息时,要提高警惕。不要轻易向他人提供重要敏感信息,不要点击不明网站链接,不要在银行官方渠道以外的网站上随意填写重要敏感信息。如果发现自己被骗,请立即联系银行冻结银行账户,保存证据,及时报警。
“投资养老”“以房养老”,小心竹篮打水空!
2月17日,“不要让老人单独参加陌生人聚餐”“5000元的保健品只需9元”的话题冲上热搜。针对老年人的诈骗正在升级。犯罪分子利用老年人寻求养老保障,对集资诈骗缺乏认识,常出现在老年人聚集的场所,如公园、超市、社区等。,打着投资养老、销售养老产品的旗号,不断向老年人灌输金融养老、新型投资等理念。通过组织游览、参观、讲座、赠送礼品等方式,有意获得老人的信任和好感。老年人降低警惕性后,我们趁机绑架,虚假宣传他们的道德,最终目的是骗取老年人的钱财。
犯罪分子习惯于高分红、保本高息、预定养老服务等承诺。,引诱老年人投资所谓的“养老服务”,各种收费,比如贵宾卡、会员费、预付费等等。这些机构无法提供承诺的养老服务。获得资金后,其运作和流向不透明,存在较高的集资跑路风险。一些老人的养老钱被不法分子骗走。
此外,以“以房养老”为名,诱骗老年人抵押房产,也是犯罪分子常用的诈骗手段。不法分子宣称的“以房养老”,与国家试行的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无关。只是打着国家政策的幌子,推行非法集资活动的一种手段。其实根本不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往往是“以旧还新”的庞氏骗局。一些参与者甚至不知道他们的财产被抵押,最终他们失去了房子,并承担了贷款。
上述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影响恶劣。消费者要树立理性的投资理财观念。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稳赚不赔”、“无风险高收益”的宣传,不要投资业务不清、风险未知的项目。理财产品承诺收益率超过6%就会被质疑;如果超过8%,就很危险;如果超过10%,就要准备损失全部本金;而“保本高收益”就是金融诈骗。切记投资有风险,不要被高回报诱惑而冲动投资。切记选择正规机构,建议消费者尤其是老年人在购买投资理财产品前,多咨询正规金融机构的专业人士,并与家人商量。在日常生活中增强个人信息安全意识,谨慎对待签约,不要白签空。不要随意提供身份证、银行卡号、密码、验证码等重要信息,防止被冒用、滥用或非法使用。
明星代言金融存在雷区,做到“三看一防”[S2/]
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各种互联网平台和理财投资产品层出不穷。一些机构邀请明星代言或平台,存在过度宣传、承诺高收益、误导宣传等问题,严重损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目前各种互联网平台或金融产品的明星代言种类繁多。常见的模式有五种:一是为P2P平台背书。近年来,名人代言的平台爆炸式增长,导致参与者资金流失。二是为涉嫌非法集资的产品背书。如“金钟系”集资诈骗案,已造成1万多名投资者资金损失。三是为互联网金融平台代言。网络操作更方便,但也容易出现风险提示、保险告知不到位等问题。消费者不应因为明星代言而忽视风险告知事项。四是针对金融产品和平台。比如“泛亚有色”曾经邀请一位学者出席活动,利用名人光环误导大众消费。第五,为银行、保险机构的某些产品或整体品牌代言。比如明星担任银行信用卡推广大使或者宣传大使。
为此,金融界提醒消费者,在选择金融产品或服务时,不要盲目相信明星代言,而应理性看待明星代言的产品或服务,做到“三看一防”。看机构是否取得相应资质。第二,看产品是否符合自身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第三,看收入是否合理。第四,要防止过度借贷。
自动续费默认勾选,防止日常营销行为
目前,通过互联网购买金融产品和使用金融服务非常普遍。一些机构在互联网页面中隐藏各种“套路”,为消费者自主选择设置障碍,使得一些不熟悉智能设备使用的老年消费者、对金融产品风险定价不敏感的消费者,或者缺乏理性消费观念的消费者更容易被“套路”。
比如在购物、媒体、社交、游戏等互联网场景中。、借贷产品广告泛滥,平台直接提供贷款服务或引流贷款业务实现流量,诱导消费者在产品宣传、展示或支付中优先使用消费信贷。又如,部分互联网保险营销广告界面不规范、不清晰,诱导消费者勾选页面上的“领取保障”、“自动续保”选项。此外,还有默认勾选、强制勾选等捆绑搭售的平台。,迫使消费者购买不必要的产品或服务。
一些机构或平台基于自身大数据资源优势,分析、滥用消费者行为数据,引导甚至操纵消费者需求,如不顾消费者综合授信额度、还款能力、还款来源等,盲目诱导消费者借款、负债、提前消费等。这种不当利用优势地位诱导消费者的行为,也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套路贷、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不断换马甲,借金融创新、金融服务之名,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危害人民财产安全。
比如,有以“创业”、“求职”、“美容”为名,通过提供就业、培训、医美等服务进行伪装的套路贷。在校学生、求职者或盲目追求高消费的人更容易上当受骗。还有不法分子以“退保理财”、“退保代理”等名义招揽业务,鼓励或欺骗消费者委托其退保正常保险购买所谓的“高收益”理财产品,甚至截留、侵占消费者退保资金,暗藏集资诈骗风险。还有不法分子利用部分债权人、债务人急于脱困、追回资金的心理,以债务结算、债务咨询服务等名义收取高额服务费。其实都是真收费、假还款的非法集资或者金融诈骗。
金融界提醒:为防止“套路”营销行为侵害自身权益,一是谨防隐瞒风险、模糊费用等虚假宣传套路,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需求购买理财产品。第二,警惕过度负债风险,合理合规使用个人消费信用贷款。第三,警惕非法“代理维权”侵权,谨慎对待签约、授权等重要环节,选择合理合法的维权方式。第四,警惕以“还本付息”为名的诈骗,依法正确对待和解决债务问题。
谨慎选择金融机构,务必配合理财“双录”[/s2/]
随着银行理财进入净值化时代,理财产品净值面临波动风险,理财收益完全取决于实际投资结果,原有的预期收益率不复存在。在此,金融部门提醒消费者,要及时转变理财观念。资管新规的核心内容是打破“刚性兑付”。以往银行理财产品承诺的类似“保本保息”“零风险”已经成为过去式。对于消费者来说,要培养长期、理性、科学的投资理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近年来,一些非法组织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以“投资管理公司”、“理财公司”等名义直接或间接开展理财业务,诱发非法集资风险。消费者要擦亮眼睛,选择正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并对金融机构发布的投资标的信息进行有效分析和风险识别,谨慎决策。面对新的变化,消费者需要牢记收益和风险是成正比的,更好地了解理财产品的特点,购买符合自身风险偏好的产品。如果完全不能承担任何市场风险,可以选择存款类产品;如果风险偏好较低,可以选择投资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的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但不建议投资股票和期货市场的权益类理财产品。
另外,一定要配合理财的“双录”。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营业场所销售理财产品,应当在销售区域同步录音录像销售过程。有些消费者为了省“麻烦”,经常拒绝或抵触银行进行双录。购买理财时进行“双录”,是日后发生纠纷时维权的有力证据。不要“因小失大”。
本文来源于财经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