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狂欢购物节(双十一购物节:少一点套路,多一点真诚)

经过各大电商平台13年的打造,“双十一”已经作为“网购狂欢节”被纳入中国网民的共同认知。随着10月20日各大电商平台开启首个“预售期”,今年的双十一也逐渐拉开帷幕。

在“双十一”购物狂欢中,消费者也经常遇到不愉快的经历:还没来得及购买,各种营销垃圾短信就会找上门来,烦不胜烦;付款时发现,有的商品先涨后跌,折扣少,算法复杂,有的甚至“预售价格”高于“秒杀价格”,“常规客单价”高于“客单价”。在等待发货时,我们面临的是漫长的售前发货周期,不得不“秋冬收割”,承担不同批次货物质量和款式不一致的风险;最后拿到货发货,发现物流速度比平时慢了很多,进一步降低了消费体验...

如今,“双十一”已经从一个新生事物变成了一个广为人知、大众广泛参与的线上促销日。针对购物节中出现的购物体验下降,各平台、商家、监管部门、消费者都应该对此进行反思,并采取行动。

电商平台和商家应着力提升服务水平和产品质量,为消费者创造良好的购物环境和购物体验,才能在市场大潮中行稳致远。

电商平台应完善定价和保险机制,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索赔权。

一方面,可以建立价格监测体系,通过大数据的采集和分析,判断商家是否存在“先涨后跌”、“扼杀大数据”等不良定价行为,并将分析结果反馈给消费者。同时可以向消费者开放系统,方便消费者了解商品的真实价格走势,增强平台上商品价格的透明度,帮助消费者做出合理的购物决策。

另一方面,要完善投保机制,引导更多的店铺为其产品提供投保服务,延长投保期限,保障消费者“买贵”投诉和退还差价的权利,让消费者放心购买产品。

此外,电商平台可以在“双十一”购物节中发挥其重要的监管作用,引导商家及时开展更分散、更持久的营销活动,延长优惠时间和保险期限。这样既可以分散消费者的购买行为,避免消费者需求的大量积累在“双十一”当天释放,给平台服务器、商品供应链、物流运输带来巨大压力,又可以用更长的促销时间刺激消费者的购物欲望,同时降低商家的备货压力和商品积压风险。

双12购物狂欢节

商家也要意识到,随着市场的发展和消费需求的升级,消费者在追求低价的同时,会更加注重消费的品质。与其设置满减、优惠券、退押金、三免一卖、免费花式“买赠”等复杂的促销套路让消费者精打细算,或者制造“全年最低价”、“限量购买”等夸张的营销噱头让消费者蒙在鼓里,不如制定清晰简洁的优惠措施,提供优质的产品和售后服务,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

政府相关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丰富监管手段。虽然2020年12月实施的《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对价格促销行为进行了规范,并规定了打折降价的基准,但2021年2月,国务院制定发布了《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指南》,为控制“杀熟大数据”提供了法律依据。2021年11月实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也将未经授权的广告列为违法行为。但是,这些被明令禁止的混乱现象。因此,相关法律需要更加多样有效的配套措施。

一是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严惩以“先升后降”、“扼杀大数据”等手段欺骗消费者、依靠滥用消费者个人信息进行商业推广的电商平台和商家。

二是要联合电商平台共同监控商品价格,平时记录商品价格,为判断商品“暗中上涨”的虚假折扣提供参考和依据,同时监督电商平台定价和保险机制的运行。

第三,畅通消费者监督举报渠道,借助消费者增强执法敏感性。

消费者需要理性消费,提高维权意识。首先,消费者需要避免购物狂欢下的从众消费和卖家煽动下的冲动消费,冷静分析自身需求,按需购买或补货或囤货。其次,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需要对价格更加敏感,对不同的平台或商家进行比较,关注价格的波动。再次,消费者在购买前应了解优惠信息和保单,注意商家套路,注意收集证据,必要时可向有关部门或消保协会投诉举报商家的不良经营行为。最后,消费者要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避免隐私泄露。在浏览电商平台时,他们应尽可能少地授予平台隐私权,或者向商家提供个人信息。

作者程(中国人民大学信息学院教授,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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