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了10起食品违法典型案例。公示显示,截至9月底,博罗县共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20起,案值213.3万元,罚款203.43万元,移送公安8起。
据悉,2021年以来,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精心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案件,坚决打击各类食品违法行为。
以下是博罗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的食品违法典型案例:
博罗县龙溪镇金宝海鲜排档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案
案情简介:2021年3月24日,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样实验室信息系统中收到广东省惠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在博罗县龙溪镇中心市场商铺A69、A75号的博罗县龙溪镇金宝海鲜排档销售“大头虾(青虾)”和“华蛤(文蛤)”。
处置结果:上述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规定,
博罗县罗阳镇吴海鲜排档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案情简介:2021年4月19日,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广东省惠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验所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平台上出具的检验报告,位于博罗县罗阳镇金田市场的博罗县罗阳镇吴东中海鲜排档销售的“黄花鱼”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处置结果:上述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博罗鲸鱼海鲜水产批发部(经营者:胡伟安)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案件简介:2021年7月8日,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广东周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平台上出具的检验报告,在位于博罗县罗阳镇桥西四路南2号楼4号的博罗县鲸鱼海鲜批发部销售白贝、花甲、扇贝、沙加。
处置结果:上述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惠州华馨园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
案情简介:2021年5月25日、2021年6月25日,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样实验室信息系统中,收到深圳市钟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中,位于博罗县杨村镇水花寨村委会楼角组的惠州华馨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瓜子、葵花籽。
处置结果:上述生产标签不合格的食品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72万元。
博罗县观音阁镇向异早餐店涉嫌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安排未取得健康证人员上岗
案件简介:2021年8月10日,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位于博罗县观音阁镇观音大道150号的“博罗县观音阁镇向异早餐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安排未取得健康证人员工作。
处置结果:上述未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安排未取得健康证人员上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
博罗县龙华镇紫兴酒厂涉嫌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生产加工米酒
案件简介:2021年4月2日,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发现,位于广东惠州市博罗龙华镇刘村四队96号的博罗县龙华镇紫兴酒厂,食品小作坊未取得有效登记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处置结果:上述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生产加工黄酒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5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博罗县长宁镇黄生冻肉店涉嫌经营标签不合格的进口预包装食品案
案件简介:2021年8月7日,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发现位于博罗县长宁镇新郑路28号的“博罗县长宁镇黄生冻肉店”经营不合格进口预包装食品,没收进口预包装食品一批。
处置结果:上述将不合格标签输入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五千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0007元。
博罗县柴犬镇爱艾面包店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案情简介:2021年2月7日,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发现位于博罗县柴犬广场的“博罗县柴犬镇艾毅面包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没收预包装食品一批。
处置结果:上述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一百三十二条之规定,罚款五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00000元。
博罗县长宁龙超保健饮料厂涉嫌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案情简介:2021年2月25日,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样实验室信息系统中收到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显示,当事人生产的“板兰子(茂根莲子固体饮料)”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710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的规定。
处置结果:上述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第(十三)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000元。
惠州市青香百货大楼有限公司涉嫌无证经营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卷烟
案件简介:2021年8月30日,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其他职能部门提供的线索,对位于博罗县龙溪街道界窝村陈武村一组水热头的惠州青香百货有限公司,在无有效烟草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卷烟经营活动,侵犯了他人假冒注册商标专用权。依法现场查获一批假冒注册商标和假冒卷烟。
处置结果:上述无证经营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卷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