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新闻
11月5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举行记者招待会
邀请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
“实施‘双减’工作,规范民办义务教育
促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等。
并回答记者提问
刚才!陕西省教育厅发布重磅发布!
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的意义、内涵和措施是什么?
实施“双减”政策,解放孩子的天性,让每一个学生都渴望学习、快乐学习,让每一个家长都安心,让每一个孩子都接受到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是为了让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更好更强,是为了全力推进优质均衡义务教育的创建。
关注问题。质量公平是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根本目的。从1993年到2019年,我省用26年时间完成了义务教育发展基本普及和基本均衡两大任务。基本均衡完成后,义务教育发展的重点是全力推进高质量的均衡发展,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质量均衡是义务教育更高层次、更高质量的发展阶段,是均衡发展的更高形式,是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选择。2020年,根据国家总体部署,我省将启动优质均衡义务教育创建工作。主要任务是紧扣公平、结构、质量三大主题,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缩小学校间、城乡间、区域间教育发展水平差距,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在办学经费、硬件设施、师资配置、办学水平、教育质量等方面处于更加均衡、更高的水平,回应和实现人民群众对教育的美好愿望。
抓住重点,整体提升,是打造优质均衡义务教育的关键内涵。衡量标准主要包括4个方面32项指标:资源配置7项指标,包括师资、校舍、仪器设备、信息化建设等配置水平。政府保障15项指标,包括县级政府职责履行情况、教育政策法规落实成效、规划布局、“四统一”、音乐艺术特色教室、学校数量、班级、人均经费、教师工资、培训、编制、交流轮岗等。教育质量包括9项指标,主要包括素质教育、校园文化、综合实践、教学管理、校际差异等。社会接受度指标1项,包括努力消除教育中长期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调查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形成合力,精准督导,是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的重要途径。【/S2/】2019年12月,《陕西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意见》印发,全省创建工作会议召开。目前,已有11个设区市出台了实施方案,77个县(区)由县政府出台了创建方案。按照“各项达标、学校达标、县达标”的要求,遵循“以点带面、以校促县”的思路,通过县域义务教育质量与均衡发展监测信息系统,监测分析校际差异和指标达标情况,科学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省教育厅、监察厅从县到校开展过程现场督导。目前已组织对10个市的21个市县(区)进行过程督导。从督导情况看,第一批创建县(区)在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办学条件、缩小教育差异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现在还能报校外培训机构的课程吗?有哪些注意事项?
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我省将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
工作有两个具体方面。
一方面,非营利组织注册完成。教育部办公厅等三部门要求,2021年底前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机构行政审批和法人登记,培训机构在完成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前,暂停招生和收费行为。
另一方面,严格规定训练时间。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寒暑假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科培训。培训时间不得与中小学教学时间冲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 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 00。
提醒家长在报名校外培训时注意以下五点:
看资质。确认机构是否具备相关办学资质,包括: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等证照。培训机构应当将许可证张贴在培训场所的醒目位置,并按照办学许可证核定的培训项目开展培训业务。前提是这些培训机构已完成重新注册程序。
看合同。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文,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使用统一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家长在缴费和签订合同时要注意确认校外培训机构提供的合同文本的规范性。
看付款。目前正在大力推动地方教育部门和地方银行机构探索建立预收费监管机制,对预收费实行专户管理。在此提醒各位家长,将培训费打入机构专用账户,并索要正式账单,一次性支付的时间跨度不要超过3个月。不要轻信校外培训机构提供的“促销优惠”。培训本身是因为我们需要参与,而不是因为优待。不要进行无意义的训练。
看备案公示。内容、班次、招生对象、培训计划、上课时间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等知识培训。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的,应当由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备案、审核和公示,家长在注册时应当确认是否经过备案、审核和公示。
看看有没有其他违规。发现校外培训机构存在安全隐患(如消防防疫)、培训机构在职教师有偿代课、学科培训教师不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培训内容超出相应国家课程标准、培训进度超出本县(区)中小学相应进度的,可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举报。
公告中提到了《陕西省规范发展民办义务教育工作方案》。下一步我们应该做什么?[/s2/]
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规范民办义务教育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从为国家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高度,从关系国家未来发展和命运的高度,从民生工程的高度,从站在新的发展阶段、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发展新格局的高度来看待这项工作。我们要更加坚定态度,坚定信心,科学谋划,攻坚克难,扎实推进,努力全面完成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各项任务。
在推进过程中,要抓住主要矛盾。我想用三个字来简单介绍一下。首先是“优化”:即加快义务教育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在优化的同时,更要做优做强公办义务教育,确保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或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大幅增加优质公办义务教育资源供给,支持优质民办义务教育规范发展,惠及更多家庭,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二是在优化的基础上,对现有民办学校进行“减量”:对办学基本条件不达标、专职教师数量不足、招生规模扩张过快、大校大班数量多、教育质量差的,要督促其整改,按规定减少招生计划,对突出问题要严肃处理。第三,在优化还原的基础上“规范”:第一条标准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规范化。民办学校要加强党对民办学校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以德育人根本任务,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确保学校按照党的要求办学、建校、教书、育人。第二个标准是“公参民参”学校的规范化,规范“公参民参”学校的办学,引导公共资源回归公众。那些符合举办民办学校条件的“公参民参”学校,可以在公共资源退出的基础上继续举办民办学校。第三个标准是民办学校非营利性和公益性属性的规范化。主要加强四个方面的管理:即加强招生管理,坚决防止虚假宣传、违规跨区域招生、变相考试招生、拔尖招生等行为;加强质量管理,全面规范课程设置和教材使用,确保办学方向正确,建立健全民办学校质量监控体系;加强财务管理,加强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财务全过程的监管,防止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非营利为名营利,加强对民办学校的年检;加强收费管理,加快出台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办法,督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落实收费公示和公开承诺制度,严肃查处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赠和学费的行为。严格执行非营利性法定要求,合理确定收费标准。
应该认真组织实施。目前正在制定《陕西省规范发展民办义务教育工作方案》,正在走相应的程序。要夯实省市县责任,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工作。为了完成规范民办义务教育的任务,有大量的民办学位被转为公办学校,地方财政短期内要承担巨大的负担,民办义务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在此过程中需要妥善解决教师队伍的人员配备问题。“公参民参”学校的情况更复杂,治理难度也相应更大。这些问题都需要在推广过程中逐一解决。具体措施有几个: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里成立了以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省直有关厅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精心组织、科学部署相关工作;各地市要夯实地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成立领导班子,建立相应机制,切实履行职责,精心安排,全面落实,确保一年见效,两年基本完成职责。二是加强监管。省级督导部门也制定了具体方案,将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列为一号督导项目。三是强推。还将采取定期通报、调度会等形式,加强监管整改,促进民办义务教育有序发展,切实做好事,把中央政策温度传递到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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