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购物变得便捷的同时,资金安全风险也并存。如果资金脱离了第三方监管平台的监管,交易无异于“裸奔”,不法分子可能会从空手套里拿走货物或钱财。检察官提醒,网购虽然方便,但私下交易不可取。
众所周知,“闲鱼”app是个人之间进行闲置转让的交易平台。也是变“闲鱼”为“现金”,了解购物的好方法。但如果卖家要求交易离开平台,下线,那就可能变成另一个故事了...近日,虹口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以“销售打折加油卡”为幌子诈骗钱财的案件。
2020年9月,白先生在“闲鱼”app看到有卖家在卖打折加油卡,于是询问行情,卖家却要求微信私聊。加微信后,卖家先称“900元可购1000元面额”,白先生支付900元后,小卡暂时缺货,要求更换大卡,白先生共转账6600元买卡。一个月过去了,加油卡还是没有送到。从此,白先生开始了漫长的焦急催货和退款之路...
由于各种原因,要求耐心等待发货没有货。经过几个月的催交无果,时间已经到了2021年。白先生最后加了一个自称“加油卡售后”的微信,要求对方退款。对方以“过年我很忙,在排队,短期内处理…….”等各种理由要求白先生继续等待下周退款到账,可以是五一节后的二月到四月...
根据账户交易信息,民警很快将卖家金某抓获。金某到案后承认自己其实没有加油卡可卖,所谓的“卖家”“售后”都是他一个人打的。经查,从2020年7月起,金某开始通过“闲鱼”APP发布低价出售加油卡的虚假信息,并以线下交易为由,诱导他人向其在微信聊天中提供的银行账户转账。金某交代,除了白先生,他还以同样的方式骗取了多人的“加油卡”购买费用,至案发时共骗取2万余元,骗取的钱全部被他用于支付赌债和日常开销。“因为缺钱,所以想打着卖加油卡的幌子,骗点钱。”金说,他之前确实卖过打折加油卡,但在货源逐渐减少并被中断后,他并没有取消“闲鱼”平台上的链接。为了拖延“发货”时间,他不得不使用其他微信进行“售后”联系或“拆东墙补西墙”先退一小笔钱...然后,诈骗金额的“雪球”越滚越大。虹口区检察院认为,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捏造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审理后,以诈骗罪判处金某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当被问及“为什么要用微信聊天购买加油卡,而不是在闲鱼平台上?”当时金说,因为平台上的货款只能先支付给第三方机构,所以直接转账的钱可以直接转到他手里——而正是因为交易从平台转到了线下,才最终造成了很多买家“拥有两套房产空”。检察官提醒大家,网购要记得选择有第三方监管的正规交易平台。私下交易有风险。一旦卖家要求私下交易,就要提高警惕,防止被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