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童装特许经营合同
甲方:X服装有限公司
乙方:
一般合同条款
1.为了拓展XX童装的销售市场,甲方推出了XX加盟计划。
2.鉴于乙方的申请,甲方根据特许经营计划授予乙方单点单专柜(专营店或专属专柜)的特许经营权。
3.乙方自愿申请加盟XX店铺或专柜的经营,接受甲方授予的单点、单专柜的特许经营权,并愿意成为XX加盟连锁的一员。
4.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共同开发市场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特许经营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合同的保证和声明
1.甲方保证按照双方确认的采购订单向乙方供货,乙方保证仅从甲方购买甲方品牌的产品用于展示和零售
2.乙方严格执行甲方推广的XX特许经营计划,有利于XX业务的健康发展。乙方保证按照甲方规定的商业模式经营,并按照甲方规定的服务质量标准向客户提供服务..
特许区域、许可期限和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中甲方对乙方的特许经营区域为。
2.特许经营的许可期限和本合同的期限自__________年起,乙方可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本合同的书面要求,经双方同意,本合同的有效期可延长一年。
特许经营许可的内容和范围
1.甲方授权乙方在合同期内使用甲方认可的由甲方独立拥有的专卖店及橱柜& # 34;xx(可爱多)和XX。鲍秀& # 34;注册商标,乙方以XX方式和风格经营XX系列产品。
2.乙方在取得上述特许经营许可时,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经营管理,不得超出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权利。
品牌授权保证金
1.为促进乙方业务发展,降低乙方经营成本,甲方免除乙方加盟费,仅收取5000元作为乙方品牌的许可保证金。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品牌授权保证金(5000元)和首次购买价款(10000元),共计15000元。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品牌授权保证金和首笔货款之日起生效
存储地址
1.甲方授权乙方先生/女士在_ _ _ _ _ _ _ _ _ _经营XX特许店 _ _ _ _ _ _ _ _ _开业后一个月内,乙方应将店铺装修效果图照片(5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交甲方备案。
2.甲方承诺在乙方开设的XX加盟店同一区域内(以其所在城市的行政区划分或以一定的直径范围划分),不自行或由第三方经营其他XX加盟店,并承诺不向同一区域内的其他经营者供应XX产品。
3.因地理环境或其他原因,乙方希望变更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加盟店的位置时,必须向甲方提交书面变更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
附加商店建筑
乙方如需在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店铺地址之外新建XX加盟店或专柜,须征得甲方同意,并就新建的加盟店或专柜与甲方签订XX加盟连锁合同。
货物的购买和交付
1.《特许经营合同》签订后,乙方先预付10000元,连同5000元品牌授权保证金共计15000元汇入甲方账户。之后,第一次购买付款将被第一次购买预付款扣除。
2.对于首次购买超过10000元预付款的部分以及后续购买,乙方将按照实际订单金额将货款汇入甲方账户,甲方确认汇款后发货。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商品按统一供货价结算,特殊商品或促销活动的折扣另行制定。
4.甲方必须为每批货物提供一份装运单,装运单包装在货箱内。乙方凭发货清单验货。如有不符(多装或少装),应在收到货物两天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将视为乙方已收到并接受发货清单上的所有新到货物。
5.甲乙双方对每次收发货分别记账,每月对帐一次。
5.甲方通过普通货运、快递等方式将货物发送给乙方。,并且乙方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送货方式,发送货物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返回
1.退换货是指乙方将有质量问题或积压的商品退回给甲方,退回商品的货款按一定比例扣除购买新商品。退换货仅限于商品交换,不涉及现金支付。
2.乙方收到的货物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在三天内向甲方申请退货(以收到或通知提货的时间为准),并在收到货物后五天内向甲方退货。甲方应负责全额退货。但由于乙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的人为瑕疵商品,甲方不予退换,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如因销售原因造成乙方货物积压,乙方应在货到后30天内(到货日期以货运公司通知乙方收货或送货上门为准)申请换货,并退回积压货物。甲方收到乙方退货后,将按照乙方退货实际购买金额的80%折算金额为乙方换货,换货以退货不影响二次销售为前提。乙方累计退货金额(按退货货款计算)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现金货款。
3.甲方在甲方网站上为乙方提供加盟店库存调整平台的服务,乙方可以在调整平台上自由选择调整对象并相互调整库存。
4.甲方在甲方网站上为乙方提供积压商品的寄卖服务。乙方可委托甲方在甲方网站上销售积压商品,甲方支付代销销售额的20%而非销售费用。
回扣政策
1.加盟商达到规定的采购金额后将获得年终返利奖励:(均不含首次采购金额)
累计购买金额达到5万元,年底获得2%返利奖励;
累计购买金额达到10万元,年底获得4%返利奖励。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确保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及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在乙方正常营业时间内检查乙方的设施和经营状况,检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情况以及店铺的整体形象和服务质量)。
2.如乙方违反《特许连锁合同》的规定,侵犯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特许经营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稳定、丰富、优质的货源支持,在店铺设计、产品定位、选购选择、新品推广、促销、客户资源等方面给予乙方有效的建议和切实的支持。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提交& # 34;xx(可爱多)和XX。鲍秀& # 34;品牌和甲方提供的店面门标准样式用于店面装修和陈设。
2.乙方必须完全销售甲方供应的商品,如需销售其他补充商品,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3.乙方想做相关& # 34;XX & # 34对外宣传我们的产品、商标和商号时,必须事先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使用甲方认可的材料。
4.乙方有权享有优先供货权。
商标的既有权利和使用权
1、一切以表象& # 34;xx(可爱多)和XX。鲍秀& # 34;或者& # 34;xx(可爱多)和XX。鲍秀& # 34;所有相关标志均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注册甲方或与甲方相关的企业的任何标志,也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标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交易。
2.乙方违反第11条第1款规定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因乙方违约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索赔)。
3、全部用& # 34;xx(可爱多)和XX。鲍秀& # 34;带有商标和徽记的商品和物品必须从甲方处购买,在加盟店使用前必须得到甲方的认可。
4.乙方只能在特许店或专柜使用XX商标、服务标志和标明这些标志的标签或招牌。
5.乙方应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使用XX商标和服务标志,并且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原样使用,不得自行更改。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到期时,如果双方未能达成协议,本合同到期时自动终止。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1)乙方假冒和滥用XX商标。
2)乙方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营所需证件时。
3)乙方违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破坏特许经营体系。
4)乙方未与甲方协商,不再履行约定的合作义务,单方面退出加盟。
3.如因乙方本条第2项所列行为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甲方将不退还乙方品牌授权保证金,并保留继续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因经营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停止经营,可向甲方申请提前终止合同。如果双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可根据本协议提前终止。
5.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XX商标。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一个月内,乙方必须自行承担费用,拆除甲方B& # 34;的所有原胶带;XX & # 34商品名称、标识、商标、服务标记和其他装饰用具、商店装饰、灯箱、宣传材料等。含有甲方标志的;否则,乙方将被视为对甲方的违约和侵权,甲方有权要求赔偿。
6.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违反本合同,甲方将在本合同期满后退还乙方品牌使用保证金。
不可抗力
1.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或双方无法控制或无法预见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政府行为、事故和劳工问题而无法获得产品,且本合同无法履行,在发生上述任何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下,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事故情况,并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以及本协议的失败或需要。
2.如发生甲方无法控制的不可抗力,包括甲方无法履行本合同,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立即终止本合同,并适用第13条第3款的规定。
3.因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的,甲方给予乙方的所有优惠待遇立即取消,双方互不追究责任。但乙方仍须拆除XX连锁店的所有灯箱及所有相关的装饰用具、店铺装饰品、宣传品等。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自费,否则视为违约侵权。
法律参考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争端的解决
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裁决。
隐私策略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业信息保密。如果上述信息的部分或全部被甲方公开,乙方将不再有义务对公开部分保密。
通知
任何书面通知按照本合同中提到的双方的公司地址或传真送达通知方后,即视为送达。
补充条款
以上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此外,经双方签署的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在此确认本合同的签署,已阅读并理解本合同所列条款中的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自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额品牌授权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甲方:上港服装有限公司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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