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两家二手车商专门在杭州搜索浙A车牌的二手车,通过虚假诉讼倒卖车牌谋取不当利益。包括他们在内的22人因涉嫌犯罪被提起公诉。
本报讯()23日从杭州市临安法院获悉,8月21日,该院公开审理了此案,二手车商黄、等22名被告人被控犯虚假诉讼罪。22名被告中,除黄、外,大部分都是有车一族。
杭州从2014年3月26日零时起实施小客车牌照限行。此后,杭州“浙A”车牌拍卖价格一路走高。2017年7月,浙A车牌拍卖结果显示,最低个人成交价达到5.01万元。
2015年,谢某、潘某欠二手车经销商黄某10万元。黄某将谢某、潘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黄某胜诉。在案件执行阶段,法院拍卖了谢名下的一辆旧车。没想到,这辆不值钱的二手车居然卖到了7.5万元的高价。黄某发现这辆车价格高的原因是有浙A车牌。
根据杭州的相关规定,浙A车牌不能在个人用户之间交易转让,但通过司法拍卖,买家可以拿到车牌指标,所以买家愿意出高价拍下有车牌的旧车。
为此,黄萌发了通过虚假诉讼变相倒卖浙A车牌赚取差价的念头。
黄找到了同样做二手车生意的某,他们利用行业优势,开始寻找合适的二手车车主——他们在杭州实施限牌前经常拥有几辆浙A号牌小客车,现在名下还有车况差、面临报废的车辆。
据《钱江晚报》报道,在找到合适的车主后,黄和以高于市场价的价格买下了车主的二手车和车牌。对于往往价值两三千元的二手车,黄、可以给车主两万多元,但前提是车主同意写假借条,并签署委托书。
他们这样做是为了方便虚假诉讼的操作。在诉讼过程中,黄和还将请律师为“被告”车主“打官司”。
我从临安法院的报纸上得知,黄和的第一笔“生意”是一个叫山的人做的。两人先与车主单某约定,以18000元的价格购买其名下的一辆旧车。但单某要想拿到超出市场价的钱,必须再写一张4万元欠条给黄某,随后黄某以单某不偿还债务为由起诉至法院。法院受理此案后,在审理过程中,黄、与被告的“代理律师”当庭达成“共识”,最终通过调解结案。于是,单把自己想卖的旧车抵押出去,通过司法拍卖“还债”。
一辆只值一万元的旧车,居然卖了四万多。法院将拍卖所得款项划入黄账户,扣除单某预先承诺的18000元车款、法院诉讼费、执行费、评估费等。,黄和也得到了8000多元。此后,黄、频繁使用这种方法作案。
2016年下半年,临安法院法官在执行谈话中发现,邹某曾多次向法院申请执行同类型案件,每次“老赖”都将自己的车抵押在某处。这种情况引起了法官的怀疑,随后法官找到了案件的相关人员,经过几次谈话才得知真相。
2016年10月,临安法院将上述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经查,2016年5月至9月,黄、利用上述方法作案共计18起,涉案人员22人,诉讼标的额共计12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