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网查学历(更便捷!高等教育学历学位网上查询和电子认证来了)

近日,教育部下发通知,凡在高校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和学位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注册的学位,一律实行网上查询和电子认证;电子注册制度实施前,国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即2002年以前毕业生的学历学位信息和2008年9月以前授予的学历学位信息,将继续通过人工核验提供书面证明。



根据通知,国内高等教育学历信息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和电子认证;国内学位信息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中国学位认证系统、电子认证中查询。

今年7月1日起,我国全面取消国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服务收费。大力推广电子查询认证服务,有助于简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国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证书数据查询等社会需求。

原始文档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国内高等教育学位

关于认证事宜的通知

教学堂〔201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厅(局),部属高等学校,部省共建高等学校: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全面取消国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服务收费的通知》(教财司〔2018〕1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凡在高校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和学位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注册的学位,一律实行网上查询和电子认证。国内高等教育学历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和电子认证;国内学位信息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dgdc.edu.cn)中国学位认证系统进行查询和电子认证。

二、实行电子注册制度前,国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2002年前毕业生学历学位信息和2008年9月前授予的学历学位信息),继续通过人工验证提供书面证明。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和其他学位授予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明确专门机构或人员承担学位认证职责,共同做好国内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服务工作。高校及其他学位授予单位原则上应在收到全国大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学位核查函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教育网查学历

三是高等学校的教务、学生、档案管理等有关部门和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根据《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申请出具学习成绩单、学习经历、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四、教育部所属学位认证相关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进一步简化流程,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教育部办公厅

2018年7月23日

来源:教育部网站、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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