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旺旺昵称(淘宝旺旺名使用他人店铺名,构成侵权吗?)

作者单位:北京英泰律师事务所

[案例回放]

原告H公司以特许方式取得第1380345号。XX & # 34图形组合商标专用权,已核准使用在第14类珍珠(首饰)、玛瑙、翡翠等商品上。被告网店& # 34;XX玉石首饰店& # 34;& # 34;以较大字体显示在主页的左上角和右上方。普翡翠第二分店& # 34;的名字,在& # 34;普翡翠第二分店& # 34;"在此名称下方用较小的字体标记。北京璞谷珠宝有限公司网店& # 34;的话。被告网店首页上方的店主旺旺名为& # 34;XX珠宝店& # 34;,登录后可以和旺旺对话,对话框顶部显示& # 34;XX珠宝店在线& # 34;之后,被告的网店将旺旺& # 34;XX珠宝店& # 34;改成& # 34;东方美玉翡翠店& # 34;。



某法院经审理判决各被告连带赔偿原告H公司经济损失5000元;二、连带赔偿原告H公司合理诉讼费用5000元。

[英泰律师法学理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 # 3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



旺旺号是不是淘宝昵称

在这种情况下,& # 34;XX珠宝店& # 34;员的名字,导致主旺旺名字的显要位置是& # 34;XX珠宝店& # 34;,当用户与旺旺通话时,它会显示& # 34;XX珠宝店在线& # 34;词等。,与店名近似,可以起到识别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或者提供者的作用,构成商标使用。被告网店销售的翡翠等商品与涉案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构成类似商品。"XX珠宝店& # 34;还有& # 34;XX & # 34组合商标的主要识别部分& # 34;XX & # 34一样,足以让人误以为被告的网店为& # 34;XX & # 34组合商标之间存在某种联系,构成商标侵权,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盈泰律师提醒]

涉及电子商务的知识产权纠纷日益增多。本案涉及的淘宝会员名称涉嫌商标侵权纠纷,属于新型案件。法院通过审理查明,使用淘宝网的旺旺名称,类似于店名,可以起到识别商品来源或者服务提供者的作用,属于商标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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