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媒体报道了一种新的诈骗形式,就是帮你“清理不良征信”。
据报道,11月28日,江苏南京的李先生接到一个自称是第三方支付平台“客服”人员的电话,称其在该平台因逾期还款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如果他想消除信用问题,他需要将所有存款转移到指定的银行账户,以提高他的信用。李先生按照“客服”所说的做了,然而,他的押金并没有像“客服”所说的“信用提高后退还”。
李先生已经报警了。相信在警方的调查下,诈骗分子终将落入法网。我们在警惕这种新型诈骗的同时,也要充分关注它所反映的问题。其中一个突出的问题是信息泄露。所谓的“客服”对李先生实施了“精准诈骗”。诈骗分子“准确”知道李先生之前有逾期还款,而李先生恰好近期有买房计划,担心不良征信记录影响贷款购房。正如警方所说,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了受害人的个人信息和信用信息。信息安全不是小事。必须仔细调查信息是如何泄露的。保证用户信用数据的安全,保护用户隐私,是用户和相关信息保管人的责任。将此案视为“安全警报”,审视用户信息保护机制是否存在漏洞,及时采取措施为信息安全“加码”。
另外,有些人对个人征信系统不太了解。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为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5年;超过5年的,应予删除。也就是说,逾期还款影响征信记录的,需要在还款后保留良好的征信记录5年,然后不良记录才可以删除。李先生对此了解不多。因此,在征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征信记录对个人生活的影响越来越大的背景下,更需要加大征信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力度。要不断创新形式,在征信普及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让更多的人认识到个人信用的重要性,了解征信体系的方方面面。只有这样,才能不给诈骗分子可乘之机;只有这样,人们才能对征信系统“既知其所以然,又知其所以然”,学会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自己的信用。(胡军)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