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游泳馆转让协议(转让游泳课陷纠纷,海都记者介入后,市民成功拿到退费)

N海都传媒记者郑旭文/摄

近日,福州市民周女士在智汇海都反映,去年12月在乐思游亲子游泳馆给孩子买了50节游泳课。然而最近孩子要去上海读书,她想转游泳班却被店家拒绝。游泳馆被要求退还剩余费用,但由于如何退费,周女士与商家多次协商未果。

10日,记者和周女士来到乐思游,与负责教务的工作人员协调退款事宜。最后工作人员表示愿意按照周女士的方案向领导汇报退款。

退款方式引发争议

商家和顾客都有自己的故事

去年12月,周女士在乐思游亲子游泳馆给孩子买了50节游泳课,总价值7900元,附送两节课。今年5月,孩子在这里呛水,商家又送了两节课作为补偿,一共54节课。半年多来,周女士的孩子陆续上了24节课,还剩30节课。


婴儿游泳馆赚钱吗

但是最近因为家庭原因,周女士的孩子要去上海读书,想把剩余的课时调过来。但一开始商家以合同中“只准一个宝宝使用”的条款拒绝了周女士的要求。




周女士签署的合同

但当周女士要求店家退款时,商家表示,由于周女士只上了不到一半的课,只能按照25节课的单价扣除退款。按照商家的计算,周女士只能拿到3000多元的退款,与自己4700多元的预算相差甚远。

在随后的谈判中,商家同意按照7900除以50门课程的标准折算课程单价,但对于是否将购买课程套餐时赠送的两门课程计入剩余课程,双方意见不一。周女士认为,在计算剩余课程应退多少钱时,也应加上那两门课程;但商家认为,如果周女士没有上完所有课程,附带的课程是不能享受的,而且即使要加,课程单价也要按照7900除以52的标准折算,双方各执一词。

记者帮助谈判

律师表示可以找到一个折中的办法

10日晚,记者跟随周女士来到位于仓山区金山大道旁的乐思游亲子游泳馆协商退款事宜。在记者的协调下,工作人员表示,为了公司的声誉和周女士的经历,愿意按照周女士的方案向领导汇报协调。




乐游亲子游泳馆


针对这一事件,福建律师事务所律师蒋认为,客观上,争议各方说法不一。如果合同没有具体约定课程单价,双方只能协商解决,尽量找到大家都满意的折中方案。

同时,姜先生还表示,赠送的课程应视为合同中的附赠条件,一方应先履行合同才能享受赠送,所以原则上赠送的两门课程不能计入退款。

律师提醒,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约定课程单价以及赠送的责任和义务,最大程度避免后续与对方发生纠纷。如果协商不成,只能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编辑:肖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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