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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情况半年或一年后都没有成功退款.....”2021年5月底,上海市政协发表了一篇名为《建议将限制法院诉讼费退还作为政法教育整改的重点》的文章,引起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关注。
5月31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深入开展“胜诉退费”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决定从6月1日起在全市法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胜诉退费”专项整治活动。同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上海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名单,开展“胜诉退费”专项整治活动,位列十大实事项目之首。
精心部署
层层落实整改工作。
6月1日整治活动启动后,上海各法院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分管立案和诉讼服务的副院长任副组长的“胜诉退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部署专项整治活动,协调各部门力量,统一组织推进整治活动。
上海高院立案庭作为整改工作的牵头部门,督促全市投入立案线,牵头审判业务、信息、财务等相关部门,对每个法院进行清点和退款工作。
近一个月来,上海高院立案庭多次下发文件进行指导监督。6月4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向全市立案庭下发《关于加快推进“胜诉退款”整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6月10日前完成审判系统全部清理退款工作。6月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向全市立案庭发出通知,要求每天通报“胜诉退费”整改活动进展情况。
6月7日、9日、15日、1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连续四次向全市立案庭发出“胜诉退费”工作提示,对“胜诉退费”整改工作相关具体问题进行说明,明确退费完成标准。上海高院在6月15日的提示中,发现部分调解撤诉案件未及时退还诉讼费用,遂将退还调查案件范围扩大至调解撤诉案件。
6月23日,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上海法院关于“胜诉退款”的若干规定》出台。文件共17条,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加强解释和告知,明确退款方式;第二,规范办理流程,严格退款时限;三是加强信息核查,加大退票费催收工作力度;第四,打击非法退款,完善“胜诉退款”保障机制。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上海市法院“胜诉退款”工作若干规定》后,多家基层法院也开始制定实施细则。松江区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诉讼费用退还的若干意见》,为“胜诉退费”工作提供了制度支持。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还对全市法院开展线上线下督导,要求正确查找问题,进行整改。
7月2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胜诉退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发出通知,要求全市法院做好退费清理和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确保退费整治活动有序稳步向常态化工作过渡。
“除了纵向穿透式监管,各级法院的立案、审判、信息管理、财务等部门建立了横向联动的工作机制。目前,上海法院“胜诉退费”工作逐步进入“主动退费、执行提醒、一键操作、全程监管、智能联动”的新常态。”上海市高级法院副院长陈佳瑜介绍。
“短短一个月,退款率能提高这么多,是我没想到的,远远超出预期。”曾撰写《建议将限制法院诉讼费退还作为政法教育整改重点》一文的中国民主协会会员、高鹏(沪)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米晓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达了自己的惊讶。他告诉记者,对上海法院的高效率感到惊讶,同时也能感受到这次“铁腕”整治背后的不易。
“整改工作的效率很高,我很感动。法官平时工作很忙,我们都理解。我的初衷是希望法院高度重视这个问题,通过系统升级的流程再造,既能及时退费,又能让法官有更多的精力办案。退款问题解决了,既能造福老百姓,又能树立法院司法为民的形象。”肖晓婷说。
技术赋权
流程优化和持续升级
“每个阶段都有不同的重点,首要任务是用数据‘检查’问题。”上海高院信息处处长曹红星告诉记者。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对“赢退”相关数据的重复性和准确性进行了筛选核实,对涉及退票、不同票、数据冗余的案件数量进行了梳理,确保退票案件数据准确。同时,优化统计分析模块,在法院内网增加应退案件和超过15天未退案件数据统计表,在“申请公告”栏目增加“全市法院胜诉退费统计”模块,方便领导和办案人员及时查询“胜诉退费”情况。
“查”的问题解决了。如何又快又好地做到“回”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将工作重点转向“网上”审批。
记者从一线办案法官处了解到,整改前,当事人书面申请后,法官需要在多个系统间来回切换,“退款申请表”要打印多份,逐级审核签字,尤其是批量案件。
整改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在审判系统中增加了自动签名功能。办案人员、法官助理、执法法官完成网上退款登记后,无需线下打印、纸质盖章,可直接在线提交审批、申请电子签名,大大简化了审批流程。
记者还看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审判系统个人工作台汇总显示承办人“胜诉退款”申请及待批案件数量,方便办案人员及时掌握退款申请的审批进度;在诉讼费退款管理系统中,增加了退款登记相关单据在线查看、电子票据明细、实际退款日期登记等功能,实现“胜诉、审理、结案”全流程无纸化办理。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还对“胜诉退费”相关的其他模块进行了升级,如将“胜诉退费”银行账号纳入立案必录项目,通过数据自动回填技术将银行账号自动导入审判系统,有效降低了信息填报的错误率;增加应退或未退、逾期15天的提醒功能,增加批量退款相关功能,方便办案人员一键批量退款,有效提高退款效率。
金融借贷是“退款”的最后一道坎。据了解,在专项整治的一个月里,财务人员通过自我加压的方式顺利完成了退款。而审判系统和财务系统相互独立,数据无逻辑,需要人工重复录入,存在一定风险,工作量巨大。为确保常态化机制,上海高院装卸办、信息办、立案庭联合打通“线上”的“堵点”——8月,上海高院本着“一进多用”的原则,顺利完成全市法院“审判系统”与“财务系统”的对接。
对接后,金融系统可以通过扫码直接获取当事人姓名、退票费等信息。系统还嵌入了查看页面,可以直接查阅裁判文书、批件等。,有效避免财务人员重复录入,提高审核效率。
“全程在线处理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效率,减轻评委的负担,同时给整个流程留下印记。我们的目标是发起、批准和分发一次。”上海高院信息处副处长吕成说。
延伸服务
永远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
“如果胜利的一方死了呢……”
“5块钱的劳动案件胜诉费,当事人就是不要……”
……
在整改过程中,法官们也遇到了一些新情况。
虹口区人民法院处理的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胜诉方吴老太已去世,胜诉费应支付给儿子、女儿。然而,吴老太的女儿才是本案的“败诉方”——正是吴老太起诉女儿骗取房屋份额,要求法院判决解除自己与女儿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
考虑到女儿作为本案承担不良后果的被告领取诉讼退款并不合适,法官通过辩护律师联系了吴太太的儿子。电话中,法官向儿子详细解释了“胜诉退费”的规则,并要求他提供相应的材料。儿子在“中奖退款专用窗口”添加相应信息办理手续,并承诺与其他继承人共同分割退款。法官还通知了吴女士的女儿退款事宜。女儿没有反对,表示会和哥哥协商退还诉讼费的分割问题。这起因当事人死亡引发的民事纠纷中的“胜诉退费”工作,在各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圆满完成。
据了解,类似虹口区法院的“胜诉退费专用窗口”已经覆盖全市法院。全市各法院安排专人值班,负责提供“胜诉退款”相关规定的政策咨询,接收、传递“胜诉退款”确认,还为不能使用智能设备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办理“胜诉退款”业务的线下渠道。
诉讼大厅还公示“胜诉退费”的范围、流程、所需资料等信息。工作人员应同步告知前来办理立案手续的当事人或代理人,并指导当事人和代理人准确、如实填写“胜诉退费”银行账户确认函并签字。经确认的“胜诉退费”银行账户适用于一审、二审、再审、执行等诉讼阶段。
在整改过程中,法官还发现,随着移动支付的普及,对于一些金额较小的“中奖退款”,当事人会因为没有随身携带银行卡而选择放弃退款。然而,1998年6月,为了从财务制度上防止司法腐败,保证司法公正,维护国家法制的权威和尊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的通知》,要求各地法院全面执行诉讼费用“收支两条线”规定,因此法院不能按照当事人缴纳的账号和路径直接退还这些小额“胜诉退费”。
“我们也遇到过当事人说记住这个案子会让他不愉快,明确拒绝受理这个案子。我们严格保留相关记录,并留档备查。”虹口区法院立案庭专职党务干部王银说。
为方便胜诉当事人监督退款进度,上海高院已覆盖所有诉讼服务网络平台“退款成功”在线办理,并在上海法院诉讼服务网、上海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上海法院12368微信微信官方账号、上海一网办诉讼服务专栏、“随身市民云”APP诉讼服务专栏同步新增“当事人申请退款”界面。上海市基层法院还通过法院官网、官微媒体报道等多种渠道,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宣传“胜诉退费”专项整治工作的相关情况。部分法院将网上办理端口嵌入法院官方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方便胜诉当事人提交退费申请。
图①:6月1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上海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推进会,公布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十大工程名单,“胜诉退费”为十大工程。
程摄
图2: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内网系统中增加了“全市法院案件退款情况统计”模块,方便领导和办案人员及时查询“法院案件退款”情况。
个人资料图片
图3:案件当事人在虹口区法院“胜诉退费专用窗口”办理退费业务。
唐晨曦摄
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