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经依法核准登记,从事工商经营的自然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工商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成立条件:
1.个体工商户是从事工商经营的自然人或家庭。以个人或者家庭为单位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为个体工商户。根据相关法律政策,可以申请个体工商户的主要是城镇无业青年、社会闲散人员和农村村民。国家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不能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
2.自然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必须依法经过核准登记。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是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个体工商户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个体工商户跳槽、合并、变更登记事项或者歇业的,也应当办理登记手续。
3.个体工商户只能经营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行业。法律地位在依法核准登记的范围内,个体工商户享有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个体工商户的合法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个体工商户对其经营的资产和合法收入享有所有权。个体工商户可以在银行开户,向银行申请贷款,有权申请商标专用权,有权签订劳动合同,有权请帮手、请学徒,有权姓名权、印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