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在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国共侦破制售假冒伪劣口罩等防护用品案件68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60余名,缴获假冒伪劣口罩3100余万个。
论文梳理发现,疫情以来30多个省份执法部门公开通报的数百起假冒伪劣口罩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提到了假冒口罩的销售渠道——微信、朋友圈、微信商家。
此前,公安部食品药品侦查局在抓获一批在“朋友圈”:药店、JD.COM、淘宝等销售假冒伪劣口罩的犯罪分子后,发布了“紧急提醒”。基本都没货了,但是朋友圈的“货”越来越多,微信货源的“问题口罩”值得注意。
梳理论文中与疫情相关的59起刑事案件,发现有22起案件与口罩诈骗有关,有21起案件提到犯罪分子通过微信实施犯罪。
公安机关查处的朋友圈假口罩。公安部食品药品侦查局微信官方账号图大量假口罩流向市场,被查处
该报注意到,在查获3100多万个假口罩的背后,是全国各地警方的积极行动。例如,2月4日,长沙警方查处了197万只假飘安口罩流入湖南市场的案件。
在飘安牌口罩公司总部所在地河南长垣,当地警方于2月4日抓获7名制售假冒伪劣医用口罩人员,并于2月27日宣布,又有7名制售假冒伪劣医用口罩人员被依法逮捕。
公开资料显示,河南长垣被誉为“中国医用耗材之都”,现有医疗器械企业79家,经营企业2000多家,是“战疫”物资的重要供应地。
疫情期间,当地政府也加大了打假力度。据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会议消息,截至2月20日,河南省共查获假冒口罩222.44万个,罚款441.5万元,移送公安机关66起。
那么,这些假口罩都经过了谁的手,卖给了谁?
据该报此前报道,在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提前介入的一起案件中,自2020年1月22日起,犯罪嫌疑人金某某通过微信向周某某“购买”假冒“飘安”口罩5万个。
1月30日,河南省长垣市公安局通报称,网友举报微信昵称为“停在亭”的网友,在一个300多人的微信群里发布“飘安”一次性医用口罩的图片和视频,并称350元一盒的成本为8500元。警方立即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行动。当晚,抓获违法人员程某1、程某2,现场查扣口罩生产机器7台、口罩成品3万余张及部分原料。
1月26日,漯河市郾城市场监管局发布消息称,圣元堂大药房老板洪某在“中原医药联盟”微信群以8元/包的价格订购口罩1500包,通过微信转给微信群友的供货商,再以每包15元的价格销售口罩。执法部门调查时发现已全部售罄,总价值22500元。市场监管部门查出口罩有“提前标注”等假冒特征。
2月11日,平顶山市场监管局发布的一则案例显示,有人在没有任何证照的情况下,通过朋友圈宣传,加价300%销售多种无合法来源证明的口罩。
2月1日,新乡市场监管局查处了两起案件。其中,一名网友通过微信商家购买假口罩,总价24万余元,执法人员查获假口罩15.5万个。
据文中公开信息不完全统计,1月25日至2月26日一个月内,河南多地公安、市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通过微信公众号通报相关案件并发布消费提醒,其中通过微信群、朋友圈、微信商家销售假口罩的案件有十余起,另有一起案件是有人在电商上销售推广假口罩。
1月31日,公安部食品药品侦查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紧急提醒”:警方抓获一伙在“朋友圈”销售假冒伪劣口罩的犯罪分子。这些案例还呈现出一个“奇怪的现象”:药店、JD.COM、淘宝等基本“缺货”,但朋友圈里的“货”却越来越多。
公安机关正在办理此案。湖南公安河南各地多次发布消费预警
该报注意到,近一个月来,除了公安部食品药品侦查局发布的上述消费提醒外,河南各方面也多次提醒微信商家和朋友注意消费风险。
2月17日,河南省安阳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微信群,朋友买了假冒伪劣口罩该如何投诉?怎么分辨?文章称,“最近有网友向我们反映,微信群、朋友圈很多口罩据说都有现货,而且价格贵,要卖的数量多。尽量不要在微信、QQ等社交平台购买未取得经营资质或无法提供经营主体信息的医用口罩等防疫物品。"
2月19日,河南省消协提醒:“微信等个人之间的交易属于私人交易。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的权益很难得到保护。消费者千万不要轻信网络、微信群、朋友圈的广告,以免落入消费陷阱。"
2月21日,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发布网购消费预警,谨防“微信生意变危险”。“目前,微信、朋友圈、QQ团购等新型交易方式给部分消费者带来了便利。但由于监管制度和手段不完善,朋友圈私下交易,消费者权益得不到保障,存在较大隐患。"
三天后,河南省郑州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在网上购买口罩等防护用品时,应选择信誉度高的网络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尽量避免微信群聊、微信朋友圈等个人交易行为。购买前可以通过大众媒体掌握口罩的鉴别方法,避免上当受骗。”
公安部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微信买口罩提醒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微信官方账号截图已公布并审结口罩诈骗案件22起
比卖假口罩更可恶的是以卖口罩为名行骗。
2月12日,湖南省公安厅通报,截至2月18日,湖南省公安机关共查获假冒口罩700多万个。同时发布的4起典型案例中,有两起是犯罪嫌疑人在微信朋友圈谎称有口罩出售,从而轻易骗取资金百万元以上。
如长沙宁乡警方侦破的一起与流行性疾病有关的电信诈骗案,受害人余某于2月8日通过微信朋友圈得知有人可以大量销售医用口罩、电子体温计,并于2月11日、12日分两次向对方支付102万元。犯罪嫌疑人于2月16日归案,交代其诈骗了12名受害人。
2月27日,本报报道了深圳警方破获的一起单个价值200多万元的口罩诈骗案,受害人吴女士通过微信群看到犯罪嫌疑人黄某自称有购买口罩的渠道,于是向黄某转账310万元。货物未交付后,黄返还108万元,剩余200万元被黄网络赌博输光。
目前,全国司法机关正在严厉、快速、严厉打击各类口罩诈骗案件。
此前,该报曾报道,2月7日,经过45分钟的视频庭审,新冠肺炎首例防疫物资诈骗案在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法院宣判。张,曾用微信、QQ等。以发布虚假信息诈骗销售口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2月20日,湖南省首例疫情防控期间假口罩销售诈骗案当庭宣判。被告人欧阳康平谎称在Tik Tok上卖口罩,后添加被害人微信实施诈骗。骗取被害人曹某某购买口罩、防护服等防护用品25笔,共计3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月23日下午,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法院审理的一起虚假口罩销售诈骗案中,被告人夏某、陈某通过微信添加15名有意购买口罩的人,诈骗9245元。法院判处被告人夏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此外,海南、浙江、吉林、广东、河南、山东、云南、安徽、江西、广西等地也首次披露了与疫情相关的刑事案件,均为口罩诈骗案。
该报称,截至2月27日,全国各地法院已审结至少59起涉及疫情的案件,其中22起涉及口罩诈骗。这些防疫材料就是“口罩”。在这22起案件中,有21起提到诈骗的方式是通过添加微信好友、微信群、微信朋友圈等方式。
(本文来自论文)
编辑: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