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你有没有过这样的经历,你在A平台订的东西在B平台发货,两者差价被店家“空手套白狼”?这种“无货源店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会对平台产生信任危机。对此,本文作者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让我们来看看。
当你从JD.COM或天猫买东西时,你发送的是品多多平台的商品。会不会心里五味杂陈?“无货源店”的运营模式背后,不仅给很多创业者带来了低成本进入市场的捷径,也让产品的质量和售后变得不可控。
一个消费者应该如何看待这些问题?除了信任危机,法律条文和平台规则能否给我们提供借鉴?对于平台来说,是否存在个人信息保护不足的问题?
一、引子多年后,当老阳刷JD.COM天猫Suning.cn时,一定会想起那个打开包装后出现品多多字样的下午。
那天,根据朋友的推荐,老阳在Suning.cn采茶,选了一个自己喜欢的,于是开始下单。下单的时候,订单里显示的价格是214.5元,然后老阳就等着收货了。
本来人生最幸福的时刻就是快递被打开的时候。然而包裹上附的一份文件却让老阳失去了笑容:文件上明明写着“拼一大把:XX茶叶发票”,而发票下面的价格更是让人吃惊——99元。
由此,老阳完全明白,这个网购订单平台和发货平台是不一样的,两者的价格差得很悬殊。老阳开始对比两家店的商品描述,发现两家店的商品描述和图片几乎一模一样。
老阳立即根据配送方向查询了拼多多平台上的店铺。拼多多的店铺表示是货源,并确认与Suning.cn的店铺无关。老阳拿到了第一手证据,然后拿着这些材料,要求苏宁客服介入调查。经过沟通,店家退还了一百多块钱的差价。
像这次事件中的这种店铺,在天猫的平台规则中有一个更正式的名字——“无店铺”。王文胜意为这些店没有货。如果你下单,他们会从其他第三方店铺购买同样的产品,然后给你发货。这些店铺都在用这种方式赚取差价。
这种“无货源店”在2019年和2020年非常流行,被称为“无成本利润”和“空手套白狼”的最佳选择。各种电商微信官方账号都在推送如何利用“无货源店铺”实现一夜暴富的梦想。看到大气的电商平台的套路,作为消费者,可想而知套路有多深。
虽然老阳的经历看似很有故事性,但这种事情并不是个例。只要搜索电商投诉平台,就能看到很多这样的受害者。他们往往在信誉高的平台上购买商品,但随后收到的商品却来自第三方价格更低的平台。
为什么会产生这些投诉?除了对商家投机取巧行为的不满,买家可能更关心平台的“附加值”。
像JD.COM、天猫这样的店铺,因为审批程序更严格,售后服务体系更规范,供货渠道更透明,所以受到很多扒手的青睐。而“无货源商家”通过其他平台发货,无疑是对这种信任的背叛,无疑是将商品质量、服务、售后的责任转嫁给第三方。
当然,除了从信任的角度考虑,更值得探讨的问题是:这种通过第三方平台发货的方式,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他们是否违规?1.从平台规则来看
既然属于电商平台,可以从JD.COM、天猫这样的电商平台的平台规则入手。这些规则是平台管理商家的重要依据。如果商家违规,平台会根据这些规则对商家进行处罚。首先我们来看看天猫平台对于无货源店铺的规则,包括无货源店铺的界定,情节的严重程度,处罚方式。
天猫的规则公布于2020年10月22日。从发布开始,天猫就开始惩罚甚至关闭这类无货源店铺。包括最近一段时间,从一些电商在微信官方账号发布的信息来看,天猫确实采取了一定的行动来处理这些店铺。
除了天猫,另一个我们常用且口碑不错的平台是JD.COM,JD.COM也对无货源店铺做出了规定。然而,JD.COM将这种商业模式定义为“恶意转售”。从文章内容来看,JD.COM和天猫的定义虽然相似,但也各有不同:
JD的表情。COM的规则是“联合”:需要批量复制他人店铺的商品,恶意分销商品,跑平台流量,还需要依靠他人店铺完成交易,才被判定为“恶意倒卖”,可见京东。COM的判断标准会比较严格。根据上述规定,JD.COM还列出了相关线索来源,包括用户投诉、系统鉴定等。当然,天猫也是用类似的模式来做判断。总的来说,两个平台的规定是不一样的,说明作为一个国家认可度很高的电商平台,在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除了JD.COM和天猫,像Suning.cn这样的平台也规定了“无货源店铺”。可见,目前对于经营资质要求较高的平台,基本上都有关于“无货源店铺”的处罚细则。
2.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角度来看
但是,就目前来看,并不是所有的平台都将“无货源店铺”的处罚内容写入了平台规则,那么在这些没有现成规则的电商平台中,如果消费者遇到同样的情况,应该如何下手呢?
根据笔者了解到的情况,商家也分发货平台。
有两种:“许下诺言”和“不许下诺言”。对于已经做出承诺的店铺,可以参考以下两张图片:
以上是Suning.cn的商人。在Suning.cn的&界面,点击商家网店页面的“服务”一栏,显示上述内容,因为商家明确表示“店家发货&:“售后”均由“XX玩具店自连云港销售发货,并提供售后服务”,所以也可以视为商家的承诺。
如果商家在平台上做出承诺,最后的发货和售后都依赖于第三方商家,那么就存在违约风险,买家可以基于此向平台申诉(就像开头提到的老阳的故事,当时Suning.cn还没有出台涉及“店铺不供货”的相关规定,商家只能在平台协商后向老阳支付“差价”)。
此外,面对一些没有承诺发货的商家和售后平台,还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可供参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有关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信息。根据商品或服务的不同情况。"
上述条款是关于消费者知情权的经典条款。对于“无货源店铺”,商家隐瞒发货和售后服务的提供者。这种行为能否纳入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范围?笔者认为有可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二款列举了相关情况。
对于消费者来说,毫无疑问,产品的来源、质量、售后都应该由对接商家直接把关。尤其是在电子商务交易的背景下,消费者和商家之间的信息是极度不对称的。如果允许商家直接跳过自己对产品和售后的责任,转嫁给第三方,无疑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极大不尊重。
而且,如果消费者知道商家通过其他平台发货并提供售后服务,也会对消费者决定是否购买该商品产生影响。部分消费者知道背后的操作模式后,可能会动摇甚至放弃购买的想法。同时,由于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委托给第三方,势必会造成消费者在行使权利的过程中出现不便和不可控的情况。
如此一来,商家对发货和售后方的隐瞒,无疑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
三。延伸讨论:无来源的店铺和商家向第三方提供的信息是否违反了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
毫无疑问,需要将买家的物流信息发送给第三方商家,因为非货源店铺的商家是通过第三方发货的。我们可以看到这位网友的以下抱怨。主要的不满不是来自于商家的炒作,而是来自于自己的个人信息暴露给第三方商家:
买家的担心并非空穴来风。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9条:
“商家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征得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时,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双方约定收集、使用信息。
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泄露和丢失。一旦发生信息泄露或丢失,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上述规定来看,商家对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不得随意泄露。在使用之前,他们必须明确说明使用信息的目的、方法和范围。无货源店铺本身在商品和售后服务上是不合理的(当然,除了已经明确表示并取得消费者同意的,闲鱼交易平台上很多二手卖家都表示通过第三方平台发货),他们几乎不可能向消费者透露第三方下单发货的可能性,更不要说在使用个人信息时取得消费者同意了。
消费者的姓名、电话、收货地址当然可以视为个人信息,同时消费者的购买记录也应该视为可以保护的部分:笔者的一个朋友接到了一个诈骗电话,对方准确地告诉朋友他在某年某月某日买了什么,在什么平台上买的,并警告他银行卡账户有问题,需要我朋友公开他的个人信息进行配合。当然,我朋友是律师,防范意识很强,但如果是非法律从业者,警觉性可能没那么高。
在个人信息几乎透明的时代,大家都是从外面看别人,好像只有一层毛玻璃。只要靠近哈哈哈,就能看到里面的东西。但这并不是时代发展的必然结果。存在不代表合理,保护个人信息的价值不容忽视。
作者:法制新青年,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法制新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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