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转微信第三方软件(​3月起禁用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经营收款,小商贩怎么办?)

2021年10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服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21〕259号)。

根据通知要求,2022年3月1日起,个人收藏码禁止商业使用。

这里所谓的禁止商业使用,是指禁止所有人使用微信、支付宝生成的个人收款码进行商业活动。

2021年10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服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21〕259号)。

根据通知要求,2022年3月1日起,个人收藏码禁止商业使用。

这里所谓的禁止商业使用,是指禁止所有人使用微信、支付宝生成的个人收款码进行商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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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禁止个人收藏码的商业使用?

看到央行禁止个人支付码用于商业用途后,很多人以为这是为了遏制第三方移动支付的发展,其实不是。

其实这次受影响的不仅仅是微信支付宝等一些第三方移动支付,还有银行的个人收款码。

比如最近四大国有银行都发布了相关通知,禁止个人收款码的商业使用。

3月1日起,包括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在内的个人代码不得用于业务归集,需申请专用集合归集代码。

可见,央行这次禁止个人收款码的商业使用,并不只是针对任何一个人,而是针对整个金融市场的所有参与者。

央行之所以要出台这个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一些利用个人收款码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

在过去的几年里,中国的移动支付发展非常迅速,移动支付的普及率越来越高,每年移动支付的交易量非常巨大。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4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我国移动支付用户规模已达8.54亿,较2019年6月增长34.9%,使用移动支付的用户占比从2018年底的72.5%提升至86.4%。

随着移动支付的普及率越来越高,移动支付的交易规模也越来越大。

例如,2021年第三季度,中国第三方移动支付交易规模为77.46万亿。照此计算,全年移动交易规模可能达到300万亿左右。

在这些移动支付中,很多是通过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完成的,微信和支付宝支付很大一部分属于个人收款码。

目前很多街头摊贩基本都是用个人收款码收款,甚至有些企业为了避税也用个人收款码收款。

此外,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出租或租借他人个人收藏码从事一些违法犯罪活动。例如,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个人收款条码转移赌资,为跨境赌博活动提供支付渠道。

这些人利用“跑路平台”吸引大量人员使用个人静态收款条码和赌客“点对点”在线远程转移赌资,将赌资隐藏在许多正常交易场景中。

这种做法扰乱了条码支付业务的正常秩序,影响了涉赌“资金链”追查机制的有效性。

此外,部分机构利用个人收款条码转账业务办理大量生产经营和消费交易,不仅混淆交易性质,导致交易信息失真,影响风险监控效果,也不利于以支付服务手段为经营活动赋能和增值。

为打击这种非法使用个人催收码的行为,切断跨境赌博等犯罪的“资金链”,保护公众利益,监管部门要求,自2022年3月1日起,禁止个人催收码用于业务催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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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个人收藏码商业使用后,对大家有什么影响?

央行出台这个政策后,很多人简单理解为2022年3月1日以后,个人归集码就不能用了。其实这是一个误区。

其实央行的文件里没有提到禁止使用个人收款码,只是禁止个人收款码的商业使用。

这意味着不会对个人日常收藏产生影响,比如私人收藏。即使在2022年3月1日之后,亲朋好友之间的收款仍然可以正常进行。

但是禁止个人收款码商业使用后,对很多小商贩的影响还是比较大的。

现在很多摊贩用的收款码都属于个人收款码,钱直接进微信和支付宝个人账户,大家可以随时提现,非常方便。

但是2022年3月1日以后,这种操作归集的个人归集码就不行了,按照央行文件的要求。

2022年3月1日起,不使用微信、支付宝进行业务收款。主要有三个内容:

一是个人收款码的远程收款功能会受到限制;

二是商家不能使用微信或支付宝个人收款码收款;

第三,将收款码分为个人和特约商户两类,实行分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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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商如何应对?

以后不能用个人收款码进行业务收款。很多小商贩可能会无所适从。如果不能使用个人收款码进行收款,3月1日以后怎么办?

至于小摊贩怎么办,目前没有最终的解决方案,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最终可能有三种选择。

第一种选择是继续使用个人收款码进行收款。

虽然央行明确规定3月1日以后禁止将个人收款码用于商业用途,但对于这里所谓的商业用途如何认定,央行并没有给出最终答案。

比如一天的交易笔数,一天的交易流水量,只能算商业,要等央行下发最终文件才能知道。

支付宝转微信

最终,如果央行对商业用途的门槛比较高,比如一天交易笔数达到20笔以上,就认定为商业用途,或者交易金额达到5000元以上,就认定为商业用途。

对于那些交易笔数少或者交易金额低的商户,仍然可以继续使用个人收款码收款。

当然,这里我们只是举个例子。最终商业用途如何确定,要等央行下发正式文件才能知道。

但考虑到小摊贩交易的便利性和资金的流动性,我认为这个门槛不应该定得太低。

第二种选择是使用商家收款码进行收款。

其实支付宝和微信都有商家收款码,只是商家收款码需要向支付宝和微信申请,需要注册具体信息,然后支付宝和微信会分别把商家收款码发给大家。

第三种选择,比如微信、支付宝新收款渠道的推出。

央行下发文件后,实际上包括支付宝在内的相关移动支付机构都在积极调整和开发新的收款渠道。

新的收集渠道可以称为商业收集。对于这些业务集合,可能需要提供工商注册信息才能正常申请。此外,这些业务集合的结算周期可能会更长。

总之,只要大家合法合规经营,不参与一些违法犯罪活动,大家总可以找到合适的收款方式继续用支付宝和微信收款,不用太担心,只需要耐心等待最终政策出来,然后按照政策的相关规定操作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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