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微信在生活中的重要性越来越大,无论是工作还是学习,人们都会加很多微信群。但是他们进微信群或者拉人进去可能会有一定的风险。最近,莲池警方查处了一起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跟微信群有关系。
马(44岁,男,莲池区人)因为缺钱,每天都在想去哪里赚钱。他在聊天软件里刷了一个兼职广告,按要求填写了个人兼职信息。不久后,有人联系他,说账单返现快,他坚决拒绝,但马随口问有没有其他赚钱途径。对方说你拉人进群,每成功拉一个人进群,进群后点击任务链接,可以获得不同数额的现金。然后马通过拉陌生人进微信群的方式下载并注册微信群内的链接,在所谓的平台上刷单非法获利。
被害人苏某进入微信群后,一边做任务,一边点击所谓的任务链接,并往里面投钱。起初,苏某试图提现,很快到账。苏某投入数万元时,任务账户被冻结,无法提现。这时,苏某被踢出了微信群。苏某问马某,投资了几万块钱的商家为什么还不还钱,马某让他报警。苏某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经查,马某组建通讯群进行违法活动,不构成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相关规定,依法对马某行政拘留三日。
网警报警:
为了利益拉人进群,看似“大饼”,实则可能是“大陷阱”。千万不能为了小利益,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来源:莲池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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