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
交通银行正式宣布
易博成为信用卡全球代言人。
据相关媒体报道,
这张信用卡当天全国申请量达到20万。
发卡量达到5万张。
差不多相当于交通银行一个月的信用卡开通业务。
紧接着,4月22日,中国银监会发布《关于谨防明星代言金融产品风险的提示》,特别提醒消费者理性看待贷款消费、理财、投资等广告,保持理性理财观念,不盲目跟风消费、贷款、投资。特别是青少年要理性看待粉丝支持、借贷偶像化、偶像化集资等行为,谨防落入非法集资等金融陷阱。
这一事件再次将信用卡消费中的问题推到了风口浪尖。
近日,奥一新闻报道平台收到多位深圳市民对深圳交通银行信用卡“享贷”业务的投诉。记者调查后发现,不少信用卡客户开卡后都接到过工作人员推荐分期还款的电话。
除了电话轰炸,不少办理此项业务的消费者反映,接到交行信用卡工作人员电话时以为是“提现金额”,期末才发现已分期付款。就算提前还清了钱,还是要交违约金的,一时半会儿就“上当”了。
一名奥地利记者了解到-
交通银行信用卡“享贷”业务的使用流程如下:开通功能-信用卡消费-达到额度后自动分期-按期还款及手续费。分期手续费=分期本金×分期利率。初始分期金额可设置为1500元或3000元。还款期可分为三期、六期、十二期、二十四期。
消费者不知道如何开通“享贷”[S2/]
月初,我突然恍然大悟
在某大型消费投诉平台上,记者了解到,有不少消费者表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开通了“享贷”业务。
交通银行信用卡“用户7481893033”的一位客户投诉,“2000多张账单自动分期,每期需要还款198.36元。我不知道。交行工作人员说可以取消分期,但是要交违约金,太坑了。”
也有消费者的反应-
“我没有接到任何电话通知我开好贷款分期,而且我一直都是每个月还清所有账单。但他们偷偷给了我一笔“好贷”。我打电话投诉的时候,工作人员说我卡里有额度,达到一定额度会自动分期。这是强买强卖吗?悄悄给我增加额度,然后自动给我分期。”
当记者以消费者身份电话查询交行“享贷”业务时,交行信用卡工作人员表示,“分期业务不收利息,只收一次手续费,手续费不高。”
当记者进一步要求工作人员解释“信用等级不同”手续费的具体数额时,工作人员表示,需要办卡才能产生消费,分期贷款业务的相关工作人员要主动联系才能知道。
奥一新闻就此问题致电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相关工作人员回应-
“任何用户开通“享贷”业务都需要他的同意和验证,不存在“悄悄开通”的情况。这些条款消费者在办理之前都会写清楚,不需要工作人员重复。而这是一个常识性的问题。主动权在消费者手里。消费者自己选择是否阅读了相关条款,是否同意打开。”
还款规则在业务介绍界面很难找到
强调“每月0.72%的手续费”[S2/]
而不明确显示总还款额
制造手续费低的假象
记者打开交通银行信用卡官网“享贷”介绍界面查询相关还款规则,发现除了四条标语外,记者看不到任何关于“享贷”还款规则的描述;在“贷款说明”界面,我没有找到任何关于还款手续费率的具体解释和回答。
无奈之下,记者只好填写个人信息,输入手机号注册交通银行的账户,才从网站在线客服处调取了分期还款的收费标准。
以交通银行给出的假设为例。官网的介绍显示每月手续费只需要72元,并强调“平均下来,每天喝瓶水坐公交的钱都不够”。这样的描述很容易给消费者一种“每天手续费很低,很划算”的错觉。
据记者计算,消费者分12期还款1万元,最终还款费用为864元,为本金的8.64%。
记者根据交通银行给出的官方手续费率进一步计算后发现,该笔贷款根据不同还款期的实际还款手续费率约为:第三期2.79%,第六期4.8%,第十二期8.64%,第二十四期20.4%。
针对这个问题,记者咨询了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相关负责人,他表示——
“消费者在申请‘享贷’前,系统会显示每期需要还多少手续费率。消费者可以仔细阅读后再决定是否申请。”
与信用卡贷款还款不同的是,银行大额“个人消费贷款还款”业务(如购车、购房贷款)的网站都提供了“贷款计算器”的功能,让消费者每期需要偿还的本息一目了然。如下图所示,记者以贷款1万元为例,在某银行的“个贷计算器”界面输入,每期还款本息一目了然。
支付剩余贷款的3%作为提前还款的违约金是合理的
但是消费者没有注意到
来自奥地利的记者发现,“享贷”消费者投诉相对较多的问题是,在得知“分期”后,即使提前还款,仍需支付剩余贷款的3%作为违约金。消费者表示办理之前并不知道有这个规定。
其中一位消费者称,他在4月初一次性结清了交通银行信用卡账户的欠款。结果4月15日,他发现自己的银行卡又被扣了。与交通银行客服联系后得知,即使提前还款,分期付款也不会终止,提前终止贷款业务属于违约行为,因此仍应扣除相应的违约金。
针对这个问题,记者查阅了交通银行深圳分行收到的回复——
“消费者在申请‘享贷’之前,会被告知违约金的存在。信用卡中心会主动打电话提醒消费者金额和贷款权益,但有时不会提醒,或者消费者自行办理时要阅读相关条款。”
中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中心认为,提前还款意味着银行无法在剩余的分期中继续获得收益,从而形成“提前还款风险”,进而影响银行的利润。因此,银行设置一定的违约门槛,让消费者支付机会成本,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约束消费者继续履行分期付款义务。对于信用卡分期提前还款,银行确实有理由收取费用,持卡人也应该有契约精神。
被连环电话打死的员工推荐申请“享贷”
信用卡用户称:“已影响正常生活”
一方面,做过“享贷”业务的交行信用卡客户“有被骗的感觉”,另一方面,没有办理过此项业务的客户,也被交行信用卡中心的工作人员频繁电话推销。
其中一位交行普通信用卡客户向奥一新闻记者反映,2021年初他频繁接到交行信用卡中心的电话,高峰时一天接到三个电话。这位顾客说,他的正常生活受到了严重影响。
另一位“sam19852021”消费者也表示,“我已经拒绝停止骚扰交通银行不下10次了。最近被电话骚扰后,向交通银行投诉。交通银行官方电话021-95559说无法停止骚扰,和我协商保证三个月内不骚扰。我不同意。他们说他们很抱歉做不到。”
针对这一情况,记者致电交通银行后得到了回应——
“即使客户明确表示不需要享受贷款业务,工作人员也会继续给客户打电话。如果客户认为会影响他的正常生活,可以在接到电话后告诉他不要再打了。如果还有这种情况,可以向交通银行总部举报,要求全面召回,核实维权。”
针对上述信用卡分期贷款的相关问题,奥一新闻记者联系了北京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郑博恩律师进行相应解读。
郑律师说-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知道其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经营者有义务告知消费者其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情况。
在上述纠纷中,信用卡用户与银行形成信用卡合同关系,银行有义务提供分期贷款明细,并主动向消费者强调违约金、利息、逾期率计算等重要费用,以保障用户的知情权。
银行应当以醒目的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可以联系银行客服说明情况并登记反馈,也可以联系当地银监局登记情况,同时妥善保存相关证据,对电话聊天进行录音录像。
同时,相关信用卡用户在办理信用卡时,不能只看广告或只听营销人员的介绍。他们要注意分期贷款、分期利息、违约金等合同条款。,关注自己的债务,及时发现债务内容的变化,以便及时维权。
采写:奥一记者王泽泉实习生杜永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