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无产品是指什么(自制家乡特产被指“三无”如何在食品安全与家乡味道间找到平衡?)

5月19日,杨光介休。(李阳,杨光记者。com),备受关注的“网上卖香肠10倍索赔”一案,近日由山西省介休市人民法院通过网络开庭方式远程审理。原因是山西的买家通过网络平台购买了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一猪肉摊老板制作的香肠。买家收货后发现产品没有食品标签和信息,也没有生产许可证。沟通无果后,他提出10倍索赔共计2万元。这次审判后,法官没有当庭宣判。

网上卖的自制香肠是预包装食品吗?当短视的带货越来越普遍,如何让家乡的味道走得更远?

法庭上,双方的辩论集中在买方在网上购买的猪肉摊主齐光辉自制的香肠是否属于预包装食品。买家称,收到货后发现食品包装上没有食品标签和信息,也没有生产许可证。所有食品都是正品空包装,属于预包装食品。故违反《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之规定,请求法院判决被告退一赔十。

三无产品是指



店主提供的自制香肠

猪肉摊老板陈光辉说,用的是正品空包装,因为考虑到要发往外地,所以装在袋子里。他说:“我们光着身子,没有包装,但是运输方便。以前没听说过这个,因为在当地都是这样买卖的。喜欢什么就买什么,拿个包包就行了。”

店主提供

当天法庭辩论环节结束时,法官询问原被告是否同意调解,陈光辉及其代理人均表示不愿意调解。陈光辉的律师李青峰说,原告说陈光辉销售预包装食品,但无法证明这一点。从购买前双方的沟通来看,买家也知道是自制香肠。“我们不认为这是预包装食品。香肠本身就是四川的特产。家家户户都在做。他是小作坊,不是食品企业。当天他们在网上谈生意,聊天,要的就是刚做好的香肠。”

近日,深圳市人大代表陈小云领衔的《关于加强对网购食品安全监管的提案》中提到,目前发生在网购渠道的食品安全案件数量远大于实体交易领域,网购食品安全纠纷占所有涉及食品安全民事案件的64.4%。被认定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仍公开销售,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自制食品、非法销售保健食品问题突出,网购食品安全监管备受关注。

陈小云表示,第三方网购平台在食品销售领域存在的问题较为突出,这也反映了第三方网购平台在落实监管责任、履行监管义务方面的不足。与传统食品交易相比,虚拟网络环境下,网购食品安全监管暴露出的法律问题更加严峻。

代表提出的建议包括加强行政监管和网络监控,由有关部门建立全国统一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建立基于大数据分析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在网店首页公布经营主体信息、许可证书、服务规则流程信息等。

在中国农业大学副教授朱义看来,虽然散装食品不属于预包装食品,但属于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我国《食品安全法》有相关规定。朱义说:“散装食品还应当在散装食品的适当外包装上标明生产经营者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应当予以标明。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我是在他的网店买的。虽然说他发给我的资料里没有我刚才说的内容,但是他给我的资料里有相应的内容,所以只能说不是那么规范,但是说是完全的三无产品也不是特别公平。”

朱义认为,根据目前的审讯情况,陈光辉是一个个体经营户,他出售的是一种自己制作的散装食品。朱义说:“随着网购形式越来越多,网购自制食品目前很受消费者欢迎。这种散装食品目前不可能完全从网购市场上下架。所以,我们应该从原料采购、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各个环节,帮助他们把食品安全风险降到最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不是说要处罚他们。”

猪肉摊老板陈光辉说,发生这种事情后,他不会再做什么大的外单,每天销售也会向对方说明情况。“我不卖1000以上的大客户。我没有命运。也有小客户。比如我要问,你是四川老乡,还是以前吃过这个?不习惯?我想先跟他说清楚。这意味着我们本身就是一种赤裸裸的食物。说白了,在当地就是这样。”

陈光辉希望政府能出台相关政策帮助引导他们,让他们的家乡味道走得更远。朱义说,作为消费者,他们必须在网购平台上购物。平台承担连带责任,可以先行赔付等。,从而更好地维权。相关部门也应该出台更加细化的规范政策,既能保护这种新兴业态,又能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放心。朱义说:“这种自制食品的兴起确实受到了消费者的推崇。因此,有关部门出台了更为详细的规范政策,一方面保护了这一新兴业务,同时也提振了那些信誉度高、在食品安全卫生方面做得特别好的小企业经营者。另外,更重要的是保障消费者买的放心,吃的放心。建议消费者一定要仔细鉴别卖家的可信度,提高鉴别能力。交易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保存好所有凭证,以便遇到问题可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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