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网上办事大厅(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使用常见问题解答)

化妆品注册信息服务平台使用常见问题

一、获取新系统账户的方式

根据国家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要求,企业需要在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服务大厅(https://zwfw.nmpa.gov.cn/)注册账号,然后绑定新系统办理业务。具体操作流程见《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网上服务平台通知》(https://www . nmpa . gov . cn/hzhp/hzhpjgdt/20210323092508104 . html)。

二。使用新系统的注意事项

通过学习操作手册可以快速掌握系统操作。在新系统的登录页面和登录后的欢迎页面,可以在线浏览和下载系统操作手册。操作手册详细描述了系统各功能的使用方法、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开业国内负责人注意事项

企业开立境内负责人时,企业资料准备不充分的境外注册人备案人暂不与境内负责人开立权限。境外注册人备案准备充分的企业信息后,通过“企业信息维护”模块开通境外注册人备案人权限,防止境外注册人备案人临时身份影响境内负责人权限开通。

(二)信息归档注意事项

每个产品的备案申请表都需要用同一个账号编辑提交。如果有多个代理账号参与编辑,提交时会提示错误。

(3)填写产品实施的标准注意事项。

企业编辑申请表时,在产品配方页面点击“下一步”,选择“是”。产品执行的标准页面是初始化页面,需要企业重新填写。不,产品执行的标准页面显示当前存储的数据。

(四)获取检验报告的注意事项

化妆品网上购物

1.企业应确保提交单位和申报单位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一致;

2.企业需要确认检验报告已经在检验系统中注册;

3.6月28日起,如果提交单位与申报单位不同,可通过上传功能提交检验报告。

(5)新旧系统账户绑定后产品信息的注意事项

企业应确保新系统使用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旧系统使用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完全一致。

(6)在新系统中更换旧产品的注意事项

对于已经迁移到新系统的老产品,企业只有在完成信息补充操作后才能进行产品变更(此阶段只需要补充生产企业的信息,其他信息由企业自行决定在补充阶段提交)。

三。企业通过网上服务大厅授权绑定进入系统时的注意事项

(一)认证注意事项

企业需要确保新旧系统中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基础信息正确无误。例如,当使用旧系统帐户进行绑定时,会提示原始帐户身份验证错误。排除密码输入错误后,2021年4月1日后修改旧系统密码的,可以使用修改前的密码进行绑定。

(二)账户绑定注意事项

旧系统帐号只能绑定一次,不能再次绑定。法人或其中一个管理人的账号已绑定旧系统账号的,其他账户应选择新建一个账号,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关联。

四。企业信息管理模块操作注意事项

(一)选择企业区域的注意事项

如果企业属于北京、上海等直辖市,则需要在二级地区选择“市辖区”选项,否则三级地区的信息将无法获得。

(二)填写地址信息的注意事项

企业信息管理模块提交申请时,“基本信息”中的“地址”应填写包括省市等区域信息在内的完整信息,避免申请产品时企业地址信息不完整。

(三)境内负责人信息报送注意事项

如果提交了境内负责人信息,查询页面状态栏显示“审核中”,结果栏显示“已审核”,则需要联系当地局审核老师完成境内负责人信息表中“境外注册人/申报人”明细的审核,并完成“纸质材料接收”等流程操作。

五、通用化妆品备案管理模块操作注意事项

(一)访问化妆品通用备案管理模块的注意事项

企业需要先在企业信息管理模块中提交信息,经监管部门批准后,才能接入通用化妆品备案管理模块。

(二)申报操作注意事项

1.企业在提交备案时,要注意在产品安全性评估页面的附件上传菜单中上传系统生成并由企业盖章的备案信息表,否则系统会提示“备案信息表未上传”。

2.如果产品没有使用新原料,则在“使用注册新原料”和“使用注册新原料”选项中,不需要填写“/”等任何内容,否则系统会提示“存在未发送授权申请信息的新原料”。

六。其他注意事项

如果企业在操作中遇到其他问题,请查阅系统操作手册,查看是否按照操作手册的说明进行规范操作,是否有遗漏的步骤。如问题仍未解决,可联系系统技术支持(咨询企业信息管理模块和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模块:gcftba@nmpa.gov.cn;化妆品咨询邮箱康虎@nifdc.org.cn)智能申报评价模块。如果有完善制度的建议,可以通过行业协会反馈。





您可以还会对下面的文章感兴趣

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后

点击右上角发送给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