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检察日报
许多信用卡用户不知道如何收取年费和收取多少年费,无法及时了解年费收取规则的变化,导致其权益受损-
信用卡年费:不能是糊涂账
信用卡作为消费金融的电子化、现代化支付工具,逐渐对人们的生活产生了重要影响。很多人手里都有一张信用卡,有的甚至持有多张信用卡。然而,对于绝大多数信用卡用户来说,信用卡年费是一笔糊涂账:信用卡年费怎么收,收多少?年费是固定的吗?年费变动会对持卡人权益产生哪些影响...只有找出这些问题的答案,才能更好地享受银行提供的信用卡服务,维护持卡人的合法权益。
莫名其妙收到还款短信通知
北京的赵女士最近遇到了一件因信用卡年费而引起的烦心事。
今年6月25日,赵女士无意中查看短信时,发现华夏银行给她发来还款通知,具体内容为:您的华夏银行标准信用卡账户6月账单,人民币680元,美元0元;预产期是7月5日。如果已经还款,请忽略...
赵女士平时很少查看自己的手机短信,只有看到是银行发来的才会特别留意。这让赵女士心中充满了疑惑:我已经很久没有使用这张华夏银行的信用卡了。我为什么要偿还?680元里的消费从哪里来?
“这张信用卡是我多年前为了快速通过高速收费站特意办理的,绑定了ETC收费。但是,最近几个月我没有开车去过外地,没有走过高速公路,每天上下班的路上,周末上下学的路上,都没有高速公路。我最近几个月的日常消费都没有刷过这张信用卡。真不知道钱都花在哪里了!”赵女士又气又急。
为了搞清楚事情的经过,赵女士决定打电话给华夏银行客服。“我找到印在信用卡背面的24小时客服热线,拨了过去。在线等了大概十分钟,都是各种语音转接和排队等提醒。最后终于接通了人工客服。我说明问题后,客服说帮我查一下账单明细,查完之后告诉我,这680元是收信用卡年费的。是因为现在正好是年费结算的时间,而我的信用卡消费一年来还没有达到2万积分。按照银行的收费规则,这种情况需要交年费。听了客服的解释,我更生气了!”
赵女士一边回忆一边向记者解释他为什么生气。原来,多年前,华夏银行的工作人员来到赵女士推销信用卡。赵女士清楚地记得,当时负责办理信用卡的工作人员说,他们银行的信用卡可以绑定ETC收费,快速通过高速收费站,只要一年消费五次就可以免年费。每次消费金额没有限制,哪怕他们一次只刷一两块钱买瓶水。“我就是想做ETC,也没多想,就做了。谁知道,那天我联系华夏银行客服询问原因时,客服告诉我,2017年他们的年费收取规则变了。我说没有收到银行的年费变更短信通知,但是客服说他们已经通过银行官网和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发布了变更后的年费收取规则。”
记者登录华夏银行信用卡官网查询,在“产品和服务价格收费目录”中找到一份公告,内容如下:为进一步规范经营,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和《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政府指导服务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华夏银行总行统一制定了《华夏银行产品和服务销售价格目录》。自2017年8月1日起.....本行各级各类机构销售的产品和服务价格以本目录为准,产品和服务的销售价格及优惠政策的变动以本行最新公告为准。对于执行情况,欢迎客户、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监督。
在华夏银行产品及服务销售价格目录中的“信用卡业务(新)”项下,记者发现赵女士持有的信用卡类型有了新的收费标准:680元/年。这种卡的“优惠价”是:首年免主卡年费,年交易累计超过2万积分可免次年年费。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可在年费产生后3个月内用20000积分兑换年费;该卡免年费。
银行单方面更改年费是否侵权
赵女士对客服的解释不满意。“银行单方面改变年费收取规则,只通过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和官网公布,没有保证我的知情权。我觉得我不应该承担680元的年费。我一直记得当时负责办卡的工作人员说只要我一年消费五次就可以免年费,所以我就有意识的一年刷几次这张信用卡,这样就不用交年费了。我过去一年的消费次数符合免年费的要求,但银行改变了年费收取规则,不直接通知我是不合理的。”赵女士要求客服取消信用卡。
看到要求退卡,客服又说赵女士信用卡累计积分超过2万,可以免680元年费。赵女士还告诉记者,2018年银行没收了年费,因为2018年在赵女士的消费积分达到了2万。
“我认为银行在欺负客户。如果我不打银行客服电话,不坚持长时间等待客服电话接通,不在与客服沟通过程中表明销卡意向,就要收680元年费。”想起这段经历,赵女士仍然愤愤不平。
6月30日,赵女士收到华夏银行短信:尊敬的持卡人,您的华夏银行尾号为XXX的信用卡年费680元已退回您的账户,祝您用卡愉快。
虽然最终挽回了损失,但赵女士仍然认为银行的这种做法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谁会和银行的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官网有关系去查银行发的公告?毕竟客户的知情权还是没有保障的。”赵女士强调道。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少军指出,年费收取涉及消费者的知情权,银行应当履行告知义务。一般来说,银行会在客户申请信用卡时与客户签订用卡服务协议,协议中应披露年费的规则和金额。改变年费收取规则也是如此。如果在原用卡服务协议中约定了变更年费收取规则后的通知方式,银行也按照该方式履行了通知义务,从协议本身来说没有问题。但需要注意的是,双方签订的是格式合同,属于格式条款。条款本身是否合法值得考虑,比如银行是否免除自己的义务,加重消费者的义务,或者限制消费者的权利。
“我个人认为,年费收取规则改变后,比较合适的告知方式应该是通过短信。如果公布了,其实大部分客户未必能看到。如果客户看不到,会影响其后续的维权救济。比如我第一时间发现银行的年费收费规则有变化,不接受这个变化,我可能会退卡,但是又看不到新的收费规则和银行的收费,比较麻烦。”刘少军说。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郭华也指出,对于银行来说,不仅要履行告知义务,还要履行收费公示义务,不能强制服务收费,不能超出价目表。由于银行变更年费收取规则是单方面的,银行应当承担变更年费收取规则所产生的成本。最好的方式是书面形式,短信、微信等现代手段也可以。
不同标准的年费收取规则
记者登录几大银行官网后发现,各家银行对信用卡年费的收取金额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即使同一家银行不同类型的信用卡收取的年费也不一样。
记者来到华夏银行某支行,向该支行大堂经理询问信用卡年费事宜。她告诉记者,不同类型的信用卡年费金额不同,可以在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或官网查询每种信用卡的年费收费标准。一般不按自然年度计算年费,而是从信用卡被批准使用之日起计算。记者说他想了解更多关于信用卡年费的情况。大堂经理说,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不提供柜台服务,也没有专门负责信用卡业务的柜员。分行一般只提供办卡和还款服务。她无法回答信用卡年费的细节。她建议给信用卡中心客服打电话咨询。
记者表示客服电话很难打通,等待时间太长。支行大堂经理说可以拨打紧急挂失电话,这样可以很快联系到信用卡中心的工作人员。
记者按照大堂经理提供的方法拨打,电话很快接通。布线信用卡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银行信用卡中心的信用卡种类很多,每张信用卡收取的年费也不一样,客户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使用需求选择相应的卡种。"比如,如果你需要出国,选择一张有外币功能的卡."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当记者询问年费是否不变时,该工作人员表示,政策总是在调整,年费会变。
年费属于什么样的收费?为什么信用卡的年费和改签这么“随意”?谁有权制定信用卡年费的收费标准?
关于年费的性质,郭华指出,信用卡年费属于金融服务费。因为银行是为持卡人提供服务的,所以根据提供的服务收取费用。所以信用卡收取年费应该是银行真实客观的为持卡人提供服务,而不是只要办理信用卡就收费。同时也需要关注银行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是否获得了利益。如果银行已经通过发卡获得了一些利益,因为银行是垄断行业,对其收费有一定的法律限制。法律法规明确限制“只收费不服务”的行为。
刘少军还告诉记者,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和《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的相关要求,银行的收费服务项目包括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其中实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调节价的项目和价格严格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项目由银行自主决定。“这是因为不同银行提供的服务不一样,政府统一定价不是很方便。信用卡服务费属于市场调节价的范畴,所以各家银行都制定了自己的收费规则和标准。一般来说,银行会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制定相应的年费收取规则。”
积分规则和年费减免
在采访中,赵女士还向记者透露了这样一个细节。在与华夏银行客服沟通的过程中,客服提到可以通过积分减免年费。如前所述,在华夏银行官网公布的信用卡业务新收费标准中,在“优惠价格”中,也提到了积分达到一定金额可以减免年费。“我问客服哪种消费会有积分。客服说一般商场的消费是有积分的。一般来说,每消费1元有1分,但医院、学校、物业的消费一般没有1分。”赵女士质疑这些大额消费为什么不计入积分范畴,客服说这是银行规定。
记者梳理发现,多数银行将房产、汽车、医院、学校、房产等大额消费排除在积分规则之外。同时,记者还发现,不少银行还规定,积分达到一定数额可以减免年费。那么,将大额消费排除在积分规则之外,是否会侵犯客户的合法权益?
对此,从积分的性质来看,郭华认为银行的这种做法在一定意义上对客户是不公平的。“大多数银行用消费积分来降低持卡人的年费。这种减免属于银行分享持卡人带来的利益或者银行采取的激励机制,不能仅仅视为银行对持卡人的奖励或者优待。从表面上看,持卡人的消费并没有直接给银行带来收益,但实质上,银行通过持卡人的消费在消费领域获得了收益,这正是持卡人的消费所带来的收益。总之,通过消费积分减免年费属于银行采取的激励机制,其目的是通过鼓励持卡人消费,使银行获得利益,实现银行的经济效益,而不是单纯的银行效益。但是,由于房地产、汽车、医院、学校、房产等大型消费一般不需要刺激,是不可避免的,银行将这些领域的消费排除在外。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对消费者是不公平的。无论在什么领域消费给银行带来收益,都应该公平对待。”郭华说。
刘少军还指出,银行可以通过信用卡用户的信用卡消费向商户收取费用,即银行要对每一笔信用卡消费向商户收取费用,银行给予积分鼓励消费。这相当于把银行收费的一部分给了用户,从而鼓励用户使用信用卡。因为用户用的越多,银行收费就越多。
用户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作为信用卡用户,面对不同银行不同的年费收取规则和年费收取标准,持卡人如何了解相关信息和情况,以免“入坑”,损害自己的合法权益?银行应该如何保护用户权益,留住持卡人的心?
为了有效保护信用卡用户的合法权益,郭华分别从用户和银行的角度给出了建议。他表示,对于用户来说,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开卡时要注意合同约定,避免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年费;第二,除了方便之外,还需要比较年费,学会正确使用信用卡,尽可能避免不必要的负担。第三,要观察和考虑年费的变化或者银行的激励机制;第四,遇到不公平或不合法的收费要及时投诉,减少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
“对于银行来说,第一,年费的收取要公开、公平,并按要求及时公示;第二,充分保障用户的知情权,无论是改年费还是激励计划,都要让用户容易知道;第三,根据不同的用户和提供的不同服务,确定不同的年费标准,以获取更大的利益;四是消除垄断服务意识,充分确立服务与收费对等原则,不能只为服务收费。”郭华说道。
刘少军也提醒信用卡用户,在申请信用卡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年费收取规则、积分规则等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条款。如果他们认为无法接受某家银行的相关条款,他们可能会选择申请另一家银行的信用卡。如果您接受银行提供的条款,您将愿意在未来遵守相关条款。“但是,也有这样的情况,因为该条款本身就是一份标准合同。该条款涉嫌违反《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加重用户义务或者限制用户权益的。作为消费者,用户也可以通过提起诉讼或者要求监管部门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刘少军强调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