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虚拟货币价格的剧烈波动引起了广泛关注。一夜暴富的传说,让很多人租买设备,投身“挖矿”。然而,一些人打着出售计算能力(挖矿设备挖出虚拟币的能力)的幌子,以“高额回报和推荐返利”为诱饵,引诱受害者投资,发展下线,构建传销网络,获取非法利润。2018年,家住苏州的大学毕业生王将目光转向了虚拟货币,因为他创业的实业公司出现了衰退。同年6月,王在论坛认识了几个人。他们非常看好虚拟货币的发展前景,所以一拍即合。王与成为企业法人,共同成立了米云科技公司(化名)。
公司成立后,业务主要以“矿机”为主。所谓“矿机”,是指用于“挖”虚拟货币的大容量硬盘、高性能显卡的电脑。通过出售“矿机”,公司再收取出售机器的利润和客户委托的机器运维费用。
上海的杜(化名)是一种新型虚拟货币P币的开发者,特别需要有强大计算能力的合作伙伴来推广P币。2019年初,杜带领他的项目团队与米云公司合作。此后,米云公司基本停止了对外销售业务。一方面,它为杜的团队提供“计算能力”租赁服务,他们将计算能力转售给公众来“挖”P币。另一方面协助提供矿机展示、宣传场地、设备维护等工作。
经过一段时间的业务接触,王发现杜将计算能力转卖后,价格提高了5倍。为什么不直接卖计算能力?王开始思考更多的“商业”内容。
经过与其他股东的讨论,2019年7月,王在公司会议上正式向大家提出了计算能力对外销售的商业模式:用户注册App账号后,需要通过其他平台向王的账号进行支付,以获得P币的“挖矿”计算能力(例如,支付2000元人民币,即可在App内获得1T计算能力,同时质押300个P币),同时承诺用户可获得静态和动态收益。动态收益分为推荐奖、管理奖和级别奖,分别以直接发展用户数、发展用户总投资额和级别用户总投资额为基础,从高到低分为3至6级不等的返利比例,以激励已加入的会员不断发展新用户。
虽然公司有人提出这种推广方式涉嫌传销,但王以公司债务没有出路,虚拟货币立法不完善空为由,继续“卖权”业务。
就这样,通过网络社区宣传和朋友圈宣传,米云公司的业务规模越来越大。除了苏州,王带领的团队还在继续建设杭州社区和内蒙古社区。
此时由于技术问题,杜团队的后台程序还没写出来,p币还没上线。事实上,米云科技公司从未实际“开采”,但参与者对此充满期待。
2020年3月,苏州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称,米云科技公司向不特定对象集资。经查发现,自2019年7月起,米云科技公司开始以销售“矿机”算力为名,要求参与者通过注册账号、缴纳费用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在秩序上形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会员数量和购买算力数量作为返利计算依据,以诱导参与者继续发展他人参与,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据统计,米云App至少有5个注册会员,参与人数超过50人,注册账号超过4500个,现金等级19个。吸收传销人员共计5500余万元(以p币折算),相关管理人员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今年9月15日,法院判决王等6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至一年四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多人,追缴全部违法所得。
鉴于本案为苏州工业园区首例金钱网络传销案,涉案人数众多,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一方面积极指导公安侦查,提出电子取证、数据分析等意见,另一方面引入专业机构对公司虚拟货币价值、会员账户数量等进行鉴定,以摸清公司经营情况,认定犯罪等级和数额,明确案件罪名。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应对虚拟货币交易投机风险的通知》。通知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与虚拟货币相关的经营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建议,投资者要警惕各类以虚拟货币为名的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犯罪,不要盲目相信高收益的承诺,树立正确的货币金融观念。
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李超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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