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能关联看聊天记录能做正(微信聊天记录截图能当证据?法院:需要提供完整记录)

N海都全媒体记者陈进


如今,微信早已成为我们生活中流行的社交软件,甚至是许多法律关系的重要载体。那么微信的聊天记录能成为有效证据吗?答案是肯定的。但在具体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将微信聊天记录截图作为证据提交法院时,微信聊天记录因不能提供原始载体或证明对方当事人身份而不能采信。


近日,马尾法院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因当事人不能提供微信聊天记录的原始载体,法院不予采纳。


聊天记录不能提供原载体,法院不予采信


2021年5月,马尾区某商家负责人在整理账目时,发现2017年至2018年期间,王女士曾向自己购买鲜活水产品,如有5万余元货款未及时支付,便催促王女士。经多次催款未果,该事务所将王女士起诉至马尾法院,要求王女士支付拖欠货款。


庭审中,为证明双方买卖合同关系的实际存在,商业银行负责人向法庭提交了原当事人与被告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作为证据。但王女士并不认可微信聊天记录的真实性。法官要求事务所负责人出示原始微信聊天记录,但该负责人表示,由于更换手机,原始记录已被清理,无法提供。


近日,马尾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因事务所无法确认微信聊天记录的真实性,认为微信聊天记录不能采信。“好在事务所负责人提交了当时王女士签字确认的送货单和收据,可以证明王女士欠款的数额。”马尾法院负责审理的法官表示,最终,法院支持了商业银行的诉讼请求,要求王女士及时偿还剩余的5万元。


完整记录需提供微信证言


马尾一名法院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民法》第469条,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订立合同。书面形式是指能够有形地表现合同、信函、电报、电传和传真所载内容的形式。电子数据交换(EDI)、电子邮件等。可用于有形地表示内容,并可随时检索供参考的数据电文,也可视为书面形式。


“这家事务所虽然有微信聊天记录,但并不完整。所以法院最终没有采纳微信的聊天记录作为证据。”上述人士表示。那么我们如何让微信聊天记录成为有效的诉讼证据呢?


微信能关联看聊天记录

按照这个人的说法,微信聊天记录要备份。开庭前提交聊天双方的微信个人信息界面,包括微信头像、昵称、微信号、地域等信息,证明聊天的对象是本案当事人。


注意事项:在提交微信聊天记录的时候,一定要完整、不间断,不能只截取对自己有利的部分或者删除部分聊天记录。提交的聊天记录要标注具体日期和昵称,图片和文档要单独打印具体内容,语音要转换成文字,视频要保存在光盘等存储设备中。


另外,当事人应当使用保存微信聊天记录的设备登录微信,出示双方个人信息界面以核实身份,出示聊天内容以证明证据的真实性,并开启语音、视频、图片、转账信息等内容的显示。如果聊天对方的微信号被修改过,聊天内容无法锁定对方身份,可以向法院申请发出调查令,到第三方机构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调查微信用户实名认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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