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回答清楚,不算。虽然公司注册资本由实缴变为认缴,但企业认缴的注册资本金额不能无限增加。无论是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还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毕竟认缴的注册资本是企业股东实际缴纳的资本。
股东个人财产不能等同于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我们知道,个人股东的财产不等于企业股东认缴的资本(出资),认缴不等于实缴,认缴不代表个人股东的经济实力。比如企业设立时认缴的资本为1000万元,未缴足,企业股东实际资产只有100万元,那么股东的价值不能因为认缴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而视为股东的个人财产,股东实际财产仍为100万元,与企业注册时认缴的注册资本没有直接关系。
另外,企业没有实收资本,也就是企业承诺的金额没有兑现。因此,认缴资本不等于实缴资本。股东认缴注册资本时,必须根据企业的经营规模和行业特点确定注册资本的数额。否则,股东未按章程规定的时间足额缴纳注册资本的,仍需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企业的价值是由企业的净资产等相关因素决定的,并不是简单地以企业股东认购的金额作为评估企业价值的标准。现实中,企业价值的评估方式和方法有很多种,但普遍采用企业净资产作为评估标准,而上市公司多采用公司在股票市场的价值。
我们知道,企业的净资产即所有者权益由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构成,企业股东未实际缴纳的资本不能计入实收资本。同时,商业上也会有盈利或亏损。如果企业继续盈利,就会增加所有者权益的金额,如果企业继续亏损,也会减少所有者权益的金额。因此,企业的价值并不是由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决定的。
综上[/s2/],公司注册时,公司注册资本写为一千万元,但未实际缴纳和认缴的资本,在估算股东个人资产时不能算作个人财产。个人股东认缴的出资只能视为股东对公司投资的承诺,与个人财产没有直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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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