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个小时,给了我三篇文章,一篇美妆,一篇旅游,一篇摄影。”微信用户张小姐通过朋友圈滑动,向记者抱怨源源不断的商业广告。
记者询问了部分微信用户,发现大部分人都和张小姐一样受到这种广告推送的困扰,也有少数表示没有关注或者愿意接受。
关闭广告需要13个步骤
在朋友圈界面,用户在不关闭按钮的情况下,只能对这类广告进行“还不错”或“不感兴趣”、“投诉广告”的评价。那么如何才能关闭朋友圈的广告推送呢?
张小姐在网上查询相关攻略后,尝试关闭朋友圈广告,发现需要13步。
同时,记者发现,朋友圈广告关闭过程中的一些按钮被放置在页面底部或穿插长文,字体普遍较小,用户不仔细查看很难发现相关页面的入口。
按下关闭按钮后,广告仍会显示
微信用户在注册时需要同意《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该协议在第7.3.4条中规定:“腾讯有权决定将软件用于商业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和使用软件的部分服务向第三方推广等。”在这份协议中,腾讯承诺用户可以根据系统设置选择屏蔽或拒绝接收相关推广信息。
张小姐告诉记者,两个多月前她就关闭了朋友圈里的广告。“关门的前两天,广告确实推的少了,但没多久就又回到老样子了。”更让张小姐头疼的是,最近推送的广告越来越多。
值得注意的是,在朋友圈广告个性化服务设置条款的最后,腾讯声明“关闭后仍会看到广告,但相关性会降低”。当用户点击关闭按钮时,屏幕上会弹出这句话再次提醒,关闭的广告有效期为6个月。换句话说,一次点击并不意味着广告的消失,也不意味着广告的永久消失。
对此,记者联系了微信团队(Weixin)和腾讯KF(腾讯KF)的微信官方账号,两者均以“可以选择右上角的[推广]-[不感兴趣]关闭当前广告”回答了“如何屏蔽朋友圈广告”,但均未告知完全关闭朋友圈广告的方式。但致电腾讯客服,并没有此类问题的咨询选项。
律师:是拒绝还是接受,选择权应该在用户手中
微信朋友圈的广告推送和关闭设置是否合理?对此,记者采访了律师。
《广告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提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家庭、车辆等发送广告。、或者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和“在互联网网页上以弹窗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标注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在互联网网页上以弹窗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标注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关于这个原则性的规定,无论是广告经营者还是发布者,都把这个理解为对单个广告的关闭,和我们用户理解的‘一键永久关闭’是不一样的。”上海九泽(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金雅丽认为,如果朋友圈定位为公共空房间,腾讯不会因为推送万能广告而违反法律法规。但如果定位为私密空房间,则需要用户同意才能推送个性化广告或通用广告。
企业或平台开展经营活动是为了盈利,这无可厚非。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成柱表示,剥夺他们推送广告的权利是不合理的。但如果微信随时向用户推送朋友圈广告,但用户协议规定用户有选择拒绝广告的权利,那么微信就应该履行这一约定——用户只需简单几步就可以关闭广告。“如果协议明确规定用户可以屏蔽和拒绝接收广告,但不能实际关闭,那么这就是违约。用户可以向法院提起这一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北京史静(杭)律师事务所律师金华杰表示,随着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未来互联网公司在推送广告时将受到更严格的规定。如果有任何扰乱个人安宁的行为,就有侵犯用户隐私权的风险。金华杰建议,相关平台应妥善处理广告投放的位置和方式,做到高效性、针对性和优化用户体验并重。
(原标题:律师:拒绝还是接受,应由用户选择)
主编:顾万全文字编辑:宋彦林题图来源:上官图编辑:苏伟
来源:作者:浙江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