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网女包新款20(淘宝主播称女包“货不对板”起诉生产商要求赔偿)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宪章通讯员云)一年一度的“双11”刚刚落下帷幕。你的购物车清空了吗空?大家注意了。“双11”不能只靠冲动“从买买买”,否则一旦发生“错货”,就伤脑筋了。在广州,某主播发现网络直播销售的女包“货不对板”后,一纸诉状将厂家告上法庭。

主播发现“货不对板”,要求赔偿。

叶某是淘宝的主播,通过网络直播销售手包等产品。经人介绍,我们与王开始了业务合作,由叶确定手袋的款式、颜色、版型。王制作了一个样品(俗称制版)发给叶确认。叶批量下单后,王开始生产。

2020年5月5日至2020年12月30日,双方按照上述模式进行合作,叶某订购多个手提袋,王某负责生产出货。

但在随后的交易中,双方发生了纠纷...

叶某认为,2020年11月15日起,王某在提供商品过程中偷工减料,用超细纤维材料冒充牛皮,违反了诚信,已给他造成经济损失,应承担违约责任,故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赔偿。

据叶某诉称,她与王某按皮具报价表约定牛皮材质的位置、面积、价格,王某却在生产中偷工减料,用超细纤维材质冒充牛皮。王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其商业信誉,因办理退、换货业务造成其经济损失94万元。

对此,被告王某辩称,其是按型号批量生产的,叶某也是在交货时清点入库,不存在质量问题。而且在合作前期,双方并没有就各种手包的用料达成一致。皮具报价表是发货后做的,不能认定他发货的手提袋不符合要求。

产品有质量问题吗?与样品一致吗?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双方的交易习惯,该皮具报价表是王在双方交易结束后发给叶某的,并非双方交易过程中用于确定涉案皮具箱包材质的标准,叶某也未证明王实际交付的产品为皮具报价表中记载的产品。现叶认为王偷工减料,以王交付的箱包与皮具报价表记载的材质不符为由要求赔偿。显然依据不足。

且双方在交易过程中虽有提及配件质量问题,但未明确具体批次或款式,也未明确具体标准,故难以认定王交付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

再者,由于双方对交货标准、制造工艺、成分等事项没有明确约定,无法确定每批包的生产样品。故叶请求法院对涉案箱包进行鉴定,鉴定申请因样品和标准不明,法院不予受理。

淘宝网女包

为此,叶某主张对王偷工减料进行赔偿,依据不足,不应予以支持。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叶的诉讼请求。双方已送达判决书,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民法典小课堂

法官提醒:有样品买卖的当事人应封存样品。

上述案件中,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叶无法明确具体的交付标准,且无双方确认的样品,货物已交付较长时间,无法确定涉案产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货不对板。最终,叶的诉讼请求全部被驳回,原因是其无法证明交付的产品与样品不符,存在质量问题。

承办法官提醒大家,在按样品质量标准供货的交易中,根据《民法通则》第635条的规定,带样品买卖的当事人应当封存样品,并能说明样品的质量。卖方交付的标的物应当与样品及其描述的质量相同。

为此,双方应保留双方确认的样品,最好书面说明样品的质量标准。一旦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行使权利,避免样品因保质期等问题无法鉴定。由于样品买卖在履行过程中容易出现质量纠纷,在可以用科学指标明确商品质量的情况下,不宜采用这种交易模式。

如何避开网购隐藏的“坑”?

“货不对板”在“双十一”等网购中也时有发生。消费者如何在“扒窃”前避开网购中隐藏的“坑”?听听法官的建议:

1.网购“扒手”要理性。不要轻易点击不明链接或登录陌生网站。警惕不法分子浑水摸鱼骗取钱财。科学消费,按需购买,不盲目攀比,不冲动消费,提前做好购物清单,把真正需要购买的商品提前放进购物车。

2.直播秒杀,不要冲动。不要被主持人的煽动性语言和“限时秒杀”之类的字眼冲昏了头脑。在直播间购物要冷静,避免冲动消费行为。检查并保存商品、服务、卖家、售后服务等信息。直播营销的,以便出现问题时维权。不要为了便宜而私下交易。

3.预售规则要搞清楚。要提前了解清楚预售规则和时间节点的新变化,以免错过交首付和尾款的时间。同时也要清楚预售规则、满减范围、红包券适用范围、押金退还相关规定等。由商家制定,以免误解造成损失。

4.避免低价的“陷阱”。通过尽可能多的渠道了解商品质量。“先提价再打折”是商家的惯用套路。网购需要货比三家。我们要比较同一产品不同时期的价格,不要被虚假的折扣所迷惑。谨防商家“自上而下”、“同图不同品”的问题。

5.保留证据维权。比如聊天记录、购物页面截图、促销页面等。,一旦出现消费纠纷,及时与商家协商,或者向网络交易平台投诉。如果协商不成,尽快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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