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的登记项目有: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营业执照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损坏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声明作废,并向登记机关申请补发或者换发。国家工商总局宣布,自2014年3月1日起,停止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法人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的企业年检。
处理程序
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银行验资;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4.提交工商设立材料;;
5.取得营业执照;
6.雕刻;
7.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8.办理国家税务登记证;
9.申请办理地方税务登记证;
10.开立一个银行基本存款账户。
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书
一、必要条件
1.城镇无业人员、农村村民和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有经营能力的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经营;
2.申请人必须具备与经营项目相应的资金、经营场地、业务能力和业务技术。
二。需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报告;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1、城镇待业青年和其他待业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失业证;
2、退休人员应持有退休证,提前退休的凭单位退休证;
3、被辞退(包括停薪留职)的人员,应持有原单位的批准证明;
4、下岗职工,应持有劳动部门的许可证;
5、农村村民,应持有当地乡(村)证明。上述人员报名时须持身份证,外地来杭人员还须持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证、卫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18周岁以上50周以下)。
(3)个体工商户工商登记申请表;
(四)营业场所证明:
1、使用私有房屋(非住宅)的应提交房产所有权证,产权人以此房作为经营场所的证明;
2、使用公房自用的应提交房管部门变更非证明;
3.经营场所为租赁的,应当提交房屋租赁协议和房屋产权证;
4.营业场所在路边设入口的,应当提交道路占用许可证或者交通、市容、城建部门的批文;
(五)申请生产经营国家有关专项规定的行业或者品种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许可或者批准文件;
(6)聘用员工的,提交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员工身份证明。
(七)登记机关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如何申请个体营业执照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外国人需暂住证及复印件)。
2.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及其复印件。
3.两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果是国有和集体企业的下岗职工,贫困户。还需要带上失业证、失业人员优待证、特困证等。及其复印件,以便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减免管理费的优惠政策。
5.从事餐饮、化妆品等特殊行业的还应准备健康证明及复印件(涉及前置审批行业的需提供审批意见)。
带上以上证件到当地工商所,向工作人员说明申请什么样的营业执照。核对相关文件后,工作人员会给表格填写。
开业事宜[/s2/]
取得营业执照后,不能马上开业,还必须办理以下事项:
1.雕刻印章;
2.法人代码登记;
3.开立银行账户;
4.办理税务登记;
5.到工商所办理手续;
6.收到采购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