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卖家app官方下载(凌晨2点,我转给“导师”19万元……)

本文专业知识由辽宁大学法学院提供。



随着互联网新业态的蓬勃发展

在线兼职

成为越来越多人的就业选择。

但是,网上兼职也有很多种。

从业者稍有不慎

你可能被骗了。

甚至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刷榜"

是最常见的一种。

非法网络兼职

一般指卖家提供的购买费用。

请从业者帮助指定网店卖家。

购买商品以增加销售和信用。

并填入虚假的赞美。

刷榜盛行

一方面

使用互联网兼职员工

想“轻松赚快钱”

一方面

许多运营商

对刷单缺乏法律理解



为了让朋友远离“刷单陷阱”

团团精心准备了这本《防骗指南》

分析

参与开票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

小伙伴们要牢记。

引以为戒



先交钱再“挣钱”,参与开票被骗。

注重好评和易操作。

会有可观的佣金收入。

退股条件是验资。

先交钱,再兑现。



案例1

2021年12月4日凌晨1点多,失业在家的孟女士被微信里的一个陌生好友邀请进了一个群聊,群里有人不停地给某APP账号发帖关注赞之类的任务。孟女士尝试完成订单后,真的收到了提成。连续做完四单后,孟女士收到了群里“导师”的消息:“点击链接下载APP,以后的调度任务都在APP里完成,提成更多,还会有赔款协议。”后来“导师”声称“平台规定必须完成四行订单才能提现。”不断诱导孟女士充值“套现”,孟女士共充值19万元。在导师“要提现,必须转8万元验资。”经过回复,孟女士终于意识到自己被骗了,立即报警。(光明。com:凌晨两点她转给“导师”19万)



互联网兼职为我们提供了便捷的就业渠道。

但它会被有心人钻空。

成为骗钱的工具

因此,当我们寻找网上兼职工作时

一定要擦亮眼睛。

要知道所有的“网上刷”都是诈骗。

大部分账单会以“存款”的名义刷卡

要求参加网络兼职的从业人员。

在得到报酬之前预付费用。

并承诺会归还。

但这明显是空说话。

因此,网络兼职从业者

捂好自己的“钱袋子”

并在兼职前多了解兼职的合法性。



群内普法小贴士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网络信息内容服务用户、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不得实施流量欺诈、流量劫持、虚假注册账号、非法交易账号、操纵用户账号等行为。通过人工手段或技术手段,从而扰乱网络生态秩序。”

《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可以酌情从重处罚: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如果遇到刷单。

明显违反法律的职业

你应该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如有财产损失

保持冷静,及时报警。



一起刷单,你自己也成了罪犯。

上海某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案件。

大型电刷盒

这个案子明显不同于其他案子。

在犯罪团伙设计的黑色产业链中

而且商家和招的刷都是双重身份。

前者不仅是刷榜的受益者。

又是犯罪团伙。

实施套现行为的平台提供商

后者既是刷手。

也是现金流的受益者。



案例2

2021年8月9日,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对陈某等9人提起公诉。有几个被告原来是刷手。后与主犯陈某等人共同进行非法经营,相互联络,发展下线刷手。11月9日,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主犯陈某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并处罚金60万元。其余8人分别被判处5年3个月至1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检察院:不要心存侥幸!只要参与刷单,就有法律风险!)

网络兼职从业者有

除了因参与计费而被欺骗的风险之外

还有“惹上麻烦”的风险

可以说有百害而无一利。



群内普法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款:“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或者没收财产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一款:“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偿提供通过信息网络删除信息的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而有偿提供通过信息网络发布信息的服务,扰乱市场秩序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的非法经营,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一)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每个刷榜参与者

就有可能达到犯罪的构成要件。

如果你不想造成如此可怕的后果

从业者不要一开始就“趟这趟浑水”。

依法远离网络刷单。

宣传违法,钱被骗,惹事。

面向销售的网店运营

假赞靠刷

刷单服务让人不开心

法院做出了公正的裁决。

没想到,刷单是违法的。

陷入困境

案例3

深圳某信息公司是天猫网店“欧某旗舰店”的经营者。公司计划推广网店,所以委托广州某咨询公司推广网店,并要求其提供具体运营方案。2020年4月,广州某咨询公司委托潘某某为“欧某旗舰店”提供开票服务,潘某某索要“服务费”20万元。2020年6月,因潘某某迟迟不提供开票服务,深圳某信息公司和广州某咨询公司将其诉至法院。闽侯县人民法院认为,潘某某与广州某咨询公司达成的计费协议,通过虚假交易,非法提升卖家的网络信誉,虚增卖家的产品销量,以吸引网络消费者及其交易,其行为可能涉嫌犯罪,应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因此,闽侯法院判决驳回深圳某信息公司和广州某咨询公司的诉讼请求。广州某咨询公司依法对一审裁定提出上诉,福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福建高院:普法!网络刷单违法,不要试图做“刷客”)



刷榜危害严重。

而且危害发生快,传播广。

首先,刷单导致的虚假评价。

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公平交易权和其他权益

其次,刷单涉及不正当竞争。

对于诚信的商家和企业

以及整个市场秩序。

最后,刷单违反了

诚实信用原则与社会公序良俗

对社会征信是一个很强的打击。

群内普法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或者误导消费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的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有关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售后服务或者服务内容、规格、费用等信息。”

增加销售额

不是刷就能达到的。

保证产品质量和品质。

是吸引顾客的“王牌”。

罢工刷列表

不能只靠网络兼职人员的努力。

经营者也要承担社会责任。

同社会所有部门一起

抵制刷单的不正当竞争和违法行为。

团团提醒

明确刷单流程,防止被骗。

刷单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首先,犯罪嫌疑人会发颤巍巍的赞,关注微信官方账号等小任务吸引人的注意力进入,并发一定的提成作为诱饵;其次,犯罪嫌疑人诱导受害人下载注册的APP以赚取更多佣金为由;最后,被害人在APP上赚取的金额变大后,以“连单”、“平台故障”、“验资”为借口,被害人无法提现,从而找机会取钱走人。如果在网上遇到类似的兼职,可以对比以上步骤,判断是属于刷单兼职还是其他非法的网上兼职。



提高法律意识,不做犯罪分子的帮凶。

互联网兼职从业者要理性,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在被互联网兼职更大的利益诱惑时,冷静思考其背后是否有依法依规的代价。另外,网络兼职从业者也要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损害他人的利益,不能为了小便宜而放弃自己的良心。



识别虚假宣传,识破商业套路。

一个产品的受欢迎程度通常由点击量和营业额等信息组成。如果消费者有喜欢的商品,但不确定该商品是否符合宣传和“买家秀”,他可以观察几个商家界面公布的数据,识别“买家秀”中是否重复使用同一个评价模板,以他的智能选择诚信商家和真正符合购买需求的商品。



商家诚实守信,共建和谐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对虚假宣传也有明确规定。商家的宣传与消费者的选择直接相关。消费者有权了解商品的真实信息,经营者也有告知商品真实信息的义务。刷出来的差评、好评或销量会成为误导消费者的重要因素,使消费者对产品的真实销售情况和消费者的使用情况产生误解。除了消费者,商家也要承担起市场秩序的义务,自觉做诚信商家,自觉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平稳运行。



谨慎对待网络兼职。

当心“刷榜”陷阱

说服是一种手段

保持清醒,辨别真假。

遇到麻烦就报警。

物权法帮

小伙伴们,在互联网高度发达的社会,

睁大你的眼睛。

保持理智。

不要被小便宜所诱惑。

珍惜美好的生活。

远离“刷单”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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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共青团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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