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自2022年1月1日起,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善个体工商户退出机制,推出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改革,个体工商户注销将更加便捷高效,省心省事。
早在2021年3月1日,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就在全市范围内深化市场主体简易注销改革,从根本上解决企业注销公告时间长、登记流程不灵活等问题。
在企业实施简易注销改革的基础上,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再推新举措:自今年1月1日起,简易注销范围扩大至个体工商户。
实施“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整合”改革后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办理简易程序注销登记,无需提交承诺书或公示。
个体工商户提交简易注销登记申请后,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通过省级统一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政务信息平台和跨部门数据接口(统称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将个体工商户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相关信息推送至同级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应当在10日内反馈是否同意简易注销。
税务部门无异议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补充链接税务机关不提出异议的情况
税务部门通过信息共享获得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信息后,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查询税务信息系统核实相关涉税情况,对查询系统显示为以下情况的纳税人,税务部门不予提出异议:
一是未办理涉税事项的纳税人。

二是已办理涉税事项但未收到发票(包括代开发票)的纳税人,无欠税情况,无其他未办结事项。
(3)查询时已办理注销发票、结清应纳税款等完税手续的纳税人。
(易)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