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营业执照如何网上注销(官宣!深圳个体户简易注销系统已“上新”!办事不出门)

自2021年12月31日起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

不仅现有企业的简易注销系统得到了升级和改进

也正式投入运营。

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制度

尤其是在防疫常态化的背景下。

不出门能把事情做完我们就不出门!

不出门就可以注销公司

线上操作,零成本,零跑腿。

方便省心。

系统介绍

完善企业简易注销

1.进一步扩大简易注销的适用范围。除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外,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债权债务已清偿的其他类型市场主体均纳入简易注销的适用范围(详见附件中开展简易注销的市场主体类型)。系统自动检查并拦截不适合简单注销的市场主体。

2.所有投资人和管理人申请企业简易注销都需要实名认证(刷脸进行身份验证)。

3.企业应在公示期满后30日内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简易注销。已公示的简易注销信息作为历史公示信息保留,不允许再次申请简易注销(系统自动拦截逾期企业申请)。

4.企业撤销简易注销公告后,可不再提交简易注销公告,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系统自动检查拦截企业再次公告)。

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制度

1.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的适用范围目前仅限于大陆个体工商户(系统自动勾选拦截台港澳个体工商户)。

2.未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不得申请简易注销(系统自动检查拦截申请)。

3.单纯注销个体工商户,只能全程网上登记办理(系统自动限制)。

4.个体工商户申请简易注销时无需提交承诺书或进行公告。

5.个体工商户申请简易注销。市场监管部门系统通过现有数据交换渠道向税务部门推送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申请信息后,税务部门将在10个自然日内反馈对简易注销是否有异议。税务部门无异议的,市场监管部门给予简单注销登记。如对税务部门有异议,市场监管部门将驳回简易注销申请;税务部门逾期不反馈的,市场监管部门将驳回简易注销申请。(系统在受理页面给出相应提示)

来源:深圳市场监管

简单注销的市场主体类型







个人营业执照网上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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