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9月13日讯(通讯员陈志伟孙杨记者范木晓子)“不用微信号能赚50块钱吗?”犯罪分子以租用微信账号支付报酬为噱头,骗取受害人实名认证的微信账号密码和支付密码,然后卖给诈骗团伙。近日,盐城市公安局杜妍分局查获一个通过租用微信账号实施诈骗的团伙。
嫌疑人正在接受审讯
近日,杜妍警方接到市局指令,发现牛等人从事“清理倒卖”微信账号的违法犯罪活动,并从中获利。
经过一段时间的侦查,杜警方发现,该团伙长期在微信朋友圈和网络上发布收购微信的广告。有人出售微信账号牟取暴利,犯罪嫌疑人采取“低价收购,高价出售”的方式赚钱,同时提供给境外非法组织进行诈骗活动。
9月3日,在收网时机成熟的情况下,警方组织警力,在盐都区某物流园将正在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牛等3人抓获。
经审讯,该团伙交代,2020年10月,犯罪嫌疑人牛无所事事,在网上认识了。阿勇告诉牛,他从事“刷单”业务。因业务需要,以每个账号200元的价格向牛购买了大量微信账号。2021年5月,因微信账号需求量越来越大,牛发展牛某亚、、徐为其下线,非法租用他人微信账号并非法转卖。

经审查,自2020年10月至被捕前,该团伙向阿勇提供微信账号约800个,非法获利10余万元。
目前,四人均被杜妍公安局采取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私人微信账号掌握在犯罪分子手中,既是犯罪分子实施犯罪的“工具”,也是他们逃避警方追捕的“保护伞”。身份证、银行卡、微信、支付宝都属于实名制,不是商品。人们不应该廉价出售个人账户和身份信息。不仅会泄露个人隐私,影响个人征信,还会被不法分子用于网络赌博、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给自己带来法律风险。
校对王菲
来源:牛子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