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方便广大旅客妥善安排出行。春秋航空空现发布上海、天津、珠海进出港航班机票退改签特别规定如下: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2022年1月24日前购买的上海、天津、珠海航班,航班日期为2022年1月24日至2022年2月6日,实际由春秋航空空(9C)承运。
二、特别退款和改革条例

1.对符合上述适用范围的客票,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旅客在预定航班起飞前提出退票或改签的,可实行以下非自愿退票或改签。
2.如选择改乘春秋航空空承运的同一航线后续航班,如发生票价差异,免收改签费。
3.选择退票的,免收退票费。
三。处理方法
团队舱乘客请联系原出票单位,其他舱乘客请遵循以下方式。
1.下载春秋航空空APP:“服务中心”-->;“退票”;
2.关注春秋航空空微信小程序:“服务中心”->;“退票”;
3.登录自助退货链接:https://t.ch.com/fFYM8;
4.登录春秋航空空官网:www.ch.com->“服务中心”->“旅游服务”->“退票”。
4.持套票出行的旅客,如2022年1月24日(含)至2022年2月6日期间从上海、天津、珠海出发或前往上海、天津、珠海的,3日内退票或放弃行程不算违规。
春秋航空空提醒您出行前及时了解始发地和目的地的防疫政策,提前做好准备,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通讯员贾闫媒体记者胡彦石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