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点就要到了。
小伙伴们
是不是又开启了“手速”购买模式?
购物一会儿
但是不要冲动消费。
这不是。
“购物者”最近因为冲动消费被关了。
悔恨交加
……
关(化名)是一名“购物者”。日前,福田法院司法拍卖平台上的一则拍卖公告引起了他的注意。一共有50辆出租车。拍卖公告称本次拍卖仅针对标的物实体,不涉及车辆违规及过户等。,并明确表示,如果拍卖交易后悔拍卖,所交定金不予退还,法院将依法处理。
严观的眼睛太忙了,没有时间比赛。他以20多万元的价格拿下该批车辆,并支付了1500元的拍卖保证金。但购物的激情褪去后,关关开始后悔,于是拒绝支付拍卖余款。无奈之下,法院只能取消拍卖,并通知关关,其参与拍卖时缴纳的保证金将被没收。关不服,以拍卖公告未说明涉案车辆违规等为由提出执行异议。,并请求法院退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互联网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二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拍卖的,已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造成的成本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格与原拍卖价格的差价、抵销本案被执行人与拍卖财产相关的债务。拍卖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
本案中,法院已依法公告拍卖涉案车辆,并说明相关瑕疵及责任。关关在不知晓上述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内容的情况下中标涉案车辆,且在拍卖完成后未支付尾款,构成后悔。他以拍卖公告未说明涉案车辆违规为由,要求返还已支付的1500元定金,法院不予支持。
最后,根据相关规定,法院裁定驳回关关的异议请求。
司法拍卖中的竞买保证金原则,即准买受人必须在拍卖前向人民法院缴纳一定的保证金,才能获得参与竞买的主体资格,旨在防止竞买人滥用权利、随意竞买或后悔拍卖。后悔拍卖作为一种违约行为,扰乱了司法拍卖秩序,损害了相关权利人的权益,浪费了司法资源,原买受人必须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竞买人如果有意竞买拍卖财产,一定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拍卖公告等资料,充分了解感兴趣的拍卖标的,做出一定的心理价格预估。不要冲动出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