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条件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人民政府、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至十堰高速铁路DK8+561 ~ DK263+043.23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韩健[2021]468号)已批准建设至十堰火车站站前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业主为西成铁路客运专线陕西有限公司。本工程的钢材、型材、水泥、粉煤灰、无纺布、外加剂、锚杆均已满足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工程名称:中铁二十局新建至石铁路XSZQ-4标段。
2.2项目概述
新建Xi安至十堰(陕西段)高铁站前XSZQ-4起止里程为D ⅱ K93+573.51 ~ DK108+625,合同金额19亿元。主要工程包括:路基2.005公里,桥梁1.522公里,隧道11.446公里,房屋860.56平方米。主要工程:刘家合大桥、南沁河大桥、二里铺大桥、秦楠隧道、白垛山隧道、小岭隧道(进口、一号斜井工区)、路基四段、轨枕厂。
2.3投标内容:包的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投标人应将所有包逐一投出。
2.4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审查和要求
3.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人的资格如下:
1。钢(GC01-02包装)
(1)经营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招标材料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和合法有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材料的生产厂家必须具有有效的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范围包括招标材料),生产工艺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有关规定。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材料的生产厂家必须具有100万吨及以上的年生产能力,与钢材生产能力相匹配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有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开具定期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制造商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两年(2019年和2020年)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材料制造商必须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招标材料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至少提供2份投标产品,并提供2019年以来由CMA或CNAS或CAL认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要求的投标材料质量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19年以来至少两次铁路或国家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包括在此期间执行的有效合同和在此期间新签订的有效合同,应附供货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内无因自身履约问题引起的法律诉讼,无与骗取合同相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未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接管财产、冻结或者破产;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近两年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局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因为质量原因,接到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通知,正在整改的厂家和代理其产品的代理商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前一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须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投标人及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在同一包中投标;如果投标人是代理商,可以代表几家符合资质要求的厂商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提供厂商出具的投标包授权书,厂商及其代理商不能参与同一个包的投标。代理商有能力提供延伸服务,跨区域供应和分销能力。
(9)投标人最多只能投标所有钢包中的一个包。
2。配置文件(XC01-02包)
(1)经营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招标材料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和合法有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代理商。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材料生产企业必须具有60万吨及以上的投标材料年产量,与钢铁生产能力相匹配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有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开具定期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制造商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两年(2019年和2020年)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材料制造商必须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招标材料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产品(至少两类)。自2019年起,具有CMA或CNAS或CAL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要求的投标材料质量检测报告,每类至少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19年以来至少两次铁路或国家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包括在此期间执行的有效合同和在此期间新签订的有效合同,并附相应供货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内无因自身履约问题引起的法律诉讼,无与骗取合同相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未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接管财产、冻结或者破产;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近两年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局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因为质量原因,接到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通知,正在整改的厂家和代理其产品的代理商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前一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须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
(7)其他要求:投标人及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在同一包中投标;如果投标人是代理商,可以代表多个符合资质要求的厂家产品参与投标,厂家及其代理商不能参与同一个包的投标。代理商有能力提供延伸服务,跨区域供应和分销能力。
(8)投标人在所有剖面包中最多只能投标一个包。
3。水泥(SN01-03包装)
(1)经营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招标材料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和合法有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材料的生产厂家必须具有有效的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范围包括投标材料)。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材料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年产150万吨以上水泥制品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回转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有回转窑和立窑生产线的生产企业;不接受研磨站的投标。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开具定期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生产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两年(2019年和2020年)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材料制造商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招标材料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必须提供投标产品。自2019年起,具有CMA、CNAS或CAL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要求的招标材料质量检验报告,每类材料至少一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19年以来至少两次铁路、公路或国家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包括在此期间执行的有效合同和在此期间新签订的有效合同,并附相应供货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内无因自身履约问题引起的法律诉讼,无与骗取合同相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未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接管财产、冻结或者破产;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近两年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局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因为质量原因,接到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通知,正在整改的厂家和代理其产品的代理商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前一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须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投标人及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在同一包中投标;(1)代理人必须提供唯一符合本资格要求的制造商出具的投标包授权书(签字并加盖新印章,制造商不得与其授权代理人一起参加同一包的投标;(2)投标人应具备跨区域供货和配送的能力。
(9)投标人在所有水泥包中最多只能投标一包。
4。飞灰(FMH01包装)
(1)经营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招标材料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和合法有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代理商。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分选设备,粉煤灰年均产量不低于20万吨,具备生产二级粉煤灰的能力。必须是原电厂产生的粉煤灰,不接受粉煤灰的二次加工。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开具定期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两年(2019年和2020年)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铁路要求的投标材料质量;要求提供自2019年起具有CMA或CNAS或CAL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验收标准的相应规格的投标材料质量检测报告,每类材料至少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19年以来至少两次铁路、公路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包括在此期间执行的有效合同和在此期间新签订的有效合同,并附相应供货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内无因自身履约问题引起的法律诉讼,无与骗取合同相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未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接管财产、冻结或者破产;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近两年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局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因为质量原因,接到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通知,正在整改的厂家和代理其产品的代理商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前一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须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
(7)其他要求:投标人及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在同一包中投标;(1)代理人应提供符合本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电厂)出具的投标包唯一授权书(若电厂粉煤灰全部分销,代理人应提供总经销商的授权书,同时提供电厂对总经销商资格的授权书或合同协议),不接受委托;并且必须是授权厂家原厂生产的风选粉煤灰,不接受地面粉煤灰;制造商或经销商不得与其授权代理人一起参与同一包装的投标。(2)投标人具有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和跨区域供应配送能力。
5。无纺布(WFB01包装)
(1)经营范围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材料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材料生产经营范围,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和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企业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有关规定;应提供投标厂商中国铁路检验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CRCC认证证书(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应具备50万平方米以上的年生产能力;剩余生产能力能够满足招标材料的需求,具备招标材料所需的全部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以保证合同正在执行,中标后能够充分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财务状况良好,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为13%),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两年(2019年和2020年)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材料制造商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应提供至少两份由CMA或CNAS或CAL认证的检验测试机构出具的符合投标产品国家验收标准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两份2019年以来铁路、公路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投标产品供货业绩(包括在此期间执行的有效合同和在此期间新签订的有效合同,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内无因自身履约问题引起的法律诉讼,无与骗取合同相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未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接管财产、冻结或者破产;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近两年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局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因为质量原因,接到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通知,正在整改的厂家和代理其产品的代理商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前一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须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投标人及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在同一包中投标;制造商和商家有能力提供延伸服务,跨区域供应和分销能力。
6。外加剂(WJJ01-02包)
(1)经营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生产企业。
(2)许可认证要求:生产企业的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环保批复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必须具有中铁检验认证中心有限公司颁发的CRCC证书(铁路产品证书),减水剂。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材料生产企业必须具备5万吨以上的年生产能力,生产工艺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添加剂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财务状况良好,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为13%),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两年(2019年和2020年)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材料生产厂家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材料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制造商应提供2019年以来具有CNAS或CAL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铁路验收标准的投标材料质量检测报告。速凝剂检验报告应符合Q/CR 807-2020标准《隧道喷射混凝土液态无碱速凝剂》的相关要求,每种材料至少一份。有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十高速铁路陕西段XSZQ-4标段项目经理部及中心试验室提供的试配合格结果通知书(联系人:张军,联系电话:1308762050,见投标人须知3.2)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19年以来至少两次铁路、公路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包括在此期间执行的有效合同和在此期间新签订的有效合同,并附相应供货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内无因自身履约问题引起的法律诉讼,无与骗取合同相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未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接管财产、冻结或者破产;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近两年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局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因为质量原因,接到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通知,正在整改的厂家和代理其产品的代理商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前一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须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投标人及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在同一包中投标;制造商和商家有能力提供延伸服务,跨区域供应和分销能力。
(9)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10)投标人最多只能投标所有外加剂包中的一包。
7。螺栓(MG01-02组件)
(1)经营范围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材料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材料生产经营范围,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和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生产能力要求:剩余生产能力能够满足招标材料的生产和供应要求,具备招标材料所必需的全部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以保证合同正在执行,中标后能够充分供应。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财务状况良好,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为13%),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两年(2019年和2020年)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材料生产厂家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验收标准;投标人应提供2019年以来至少两份由省部级及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19年以来至少两次铁路、公路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包括在此期间执行的有效合同和在此期间新签订的有效合同,并附供货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内无因自身履约问题引起的法律诉讼,无与骗取合同相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未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接管财产、冻结或者破产;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近两年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局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因为质量原因,接到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通知,正在整改的厂家和代理其产品的代理商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前一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须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
(7)其他要求:投标人及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在同一包中投标;制造商和商家有能力提供延伸服务,跨区域供应和分销能力。
(8)投标人在所有螺栓包中最多只能投标一个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应于2022年2月15日至2022年2月21日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xggzyjy.cn/)注册,并按要求成功申请CA锁,然后登录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确认并下载招标文件(联系方式:029-88661241、4006369888)。
4.2每包招标文件的价格见附件一,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以招标人财务到账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款,且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CA lock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确认投标的,投标价款不予退还)。
开户名称: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账号:7005034
行号:301 100 000 162
电汇注意事项:二十局西十+投标款+包裹
4.3招标文件将以电子方式出售,不接受现场购买。标书售后不退,不接受个人汇款。
4.4CA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确认投标后,请将①采购投标付款凭证②营业执照复印件③加盖公章的采购招标文件申请表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版(见招标公告附表2)发送至emailofhcK@163.com邮箱,邮件主题为投标人名称+20局西十+包号。请确保汇款备注中的包号与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附件2)中的包号一致。如果没有,以申请表中的包号为准。
5。提交投标文件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2年3月8日09: 00至11: 0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3月8日11: 00,递交方式及地点:投标人携带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及投标文件,现场递交至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0开标室(因情况严峻
5.2招标人将不接受逾期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